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权威综合门户网站! [美术高考新生必读手册] [广告投放] [网站声明]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中国美术高考网

美术高考新生指南 美术高考成绩查询 全国艺术院校大全 全国招生考试信息汇总 美术高考优秀试卷 志愿填报 金牌问答服务中心
网站首页 | 美考资讯 | 美术统考 | 美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考点时间 | 成绩查询 | 合格线 | 信息汇总 | 历年考题
艺术院校 | 优秀试卷 | 招生计划 | 美考备战 | 报考指南 | 高考动态 | 录取查询 | 录取线 | 往年资料 | 在线问答
中国美术高考网官方开设美术类志愿填报1对1服务,签订合同,保证录取!官方唯一客服微信:yikao0909(13521198315) 微信公众号 艺术类国际本科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河南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黑龙江吉林省辽宁省
四川省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区青海省海南省宁夏区新疆区内蒙古西藏区更多>>
中国美术高考网 -> 招生简章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 整理:美术高考网   时间:2026-05-25 20:19:35    来源/作者:金审学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障学校与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第三条学校标识码:4132013994,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学习年限:四年

  第七条毕业颁证:

  1.证书类别: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证书颁发办法: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学校招生委员会为招生工作领导决策机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执行实施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国家与区域发展需求、办学条件、就业状况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及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学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录取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范围内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学校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方案及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规则及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普通类专业

  1.录取依据“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专业无级差”的原则,即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满足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投档分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专业;综合素质档案只可作为专业调剂参考,不可以作为同分录取参考。

  3.调剂录取在专业志愿全部处理完毕后进行,优先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

  1.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考试和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

  2.对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综合投档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排序;综合素质档案只可作为专业调剂参考,不可以作为同分录取参考。

  (三)其他录取要求

  1.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2.新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3.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第五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五条所有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所列“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六大类疾病考生,我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结合专业培养与就业实际,报考康复治疗学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助

  第十七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复查(包括体检),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我校录取新生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1.学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神,学费收取标准为:人文社科类专业18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专业20000元/生•学年,医学技术类和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62000元/生•学年,其中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和资产评估专业198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2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最新政策执行。

  2.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四人间1500元/生•学年,六人间12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政策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学生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及困难生活补助,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招生工作咨询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5780055、(025)85780077

  传真号码:(025)85780047

  学校官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招生咨询QQ号:3222825276

  学校网址:https://www.naujs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naujsc.edu.cn

  招生邮箱:jsxyzsb 163.com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邮政编码:210023

  第二十三条学校纪委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监督电话:025-85780048。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艺考改革持续进行中
艺考改革持续进行中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历年院校优秀试卷赏析
历年美院优秀试卷
如何选择画室?”
如何选择画室?
  • 最新发表
  • 热门文章
  • 网站简介服务承诺广告服务投稿说明信息纠错郑重声明黑名单制度版权隐私合作伙伴友情链接意见建议联系我们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