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分为艺术类校考、艺术类统考、普通类三大类别。
艺术类校考专业:书法学、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获得本省对应的艺术统考合格证和鲁美校考合格证;
艺术类统考专业:文物保护与修复、影视摄影与制作、实验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摄影、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为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还有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只需参加本省对应的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
普通类本科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无需参加省级艺术统考、鲁美校考。
一、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线

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全国考生排名录取,考生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公布的合格要求,且取得所报专业对应校考类别的合格证。
(2)艺术类校考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全国考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和安排专业。
(3)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4)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符合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考生校考合格且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校考相关专业破格录取办法
艺术类校考专业按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后,“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含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各校考类别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地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时,如遇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书法类”专业无破格录取政策。
(6)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7)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因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统一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进行计算,满分非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二、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线


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
(3)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三、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普通类录取规则:无需参加省级艺术统考、鲁美校考,只看高考文化成绩。
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