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2025年艺术类校考、戏曲联考专业录取分数线

一、校考专业录取规则:
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兼招,统一排序录取。招生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或五年。
报考中央戏剧学院校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所报专业(招考方向)须达到相应省级统考子科类本科合格标准,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时,考生须参加报考专业所有科目的考试,缺一不可。
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高考加分。
校考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
校考专业录取规则: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校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1.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歌剧表演、舞剧表演招考方向)、曲艺专业(相声创作表演招考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装、舞台造型体现、演艺影像设计、舞台技术招考方向)、音乐剧专业(音乐剧表演招考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导演、电影导演招考方向)、录音艺术专业(演艺声音设计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划定,如该分数线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部分校考专业按录取原则及录取分数线录取后,未满足招生计划的招考方向可启用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满足招生计划的招考方向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招考方向)、曲艺专业(相声创作表演招考方向)、音乐剧专业(音乐剧表演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表演专业(歌剧表演、舞剧表演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装、舞台造型体现、演艺影像设计、舞台技术招考方向):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以上专业(招考方向)招生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收、不限选考科目。
二、戏曲类专业录取原则:
戏曲类专业:表演专业(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北京曲剧招考方向)使用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高考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以上专业(招考方向)招生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收、不限选考科目。
京剧表演招考方向分行当录取,京剧音乐伴奏招考方向分器乐种类录取。
专业录取排序原则:录取时如有专业成绩并列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划定,具体细则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划线标准),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