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传媒学院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是全国第三所公办传媒类本科院校。
学校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八所“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之一,山西省委宣传部“部校共建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山西省宣传干部培训基地”,是教育部百所“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高校之一和山西省6所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之一。
学校发布的《2025年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中,包含的艺术类招生信息如下:
一、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方向)。
二、艺术学门类下影视摄影与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方向)等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方向)、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漫画等专业使用当地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使用当地表(导)演类统考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成绩,表演专业使用当地表(导)演类统考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成绩,均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当地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当地舞蹈类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山西省按男女分列计划。
5、录音艺术专业和录音艺术(电影录音方向)使用当地音乐类统考音乐教育方向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音乐表演专业分声乐、钢琴两个方向,分别使用当地音乐类统考音乐表演方向对应子科类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7、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