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计划编制
艺术类招生计划统一按艺术类编制,不分首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
二、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共设置3个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含经批准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本科专业,实行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2)艺术类本科批次为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为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三、艺术类划线
根据艺术类各类别计划、生源情况,结合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划定艺术类各类别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批准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本科专业分数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与录取
1、顺序志愿投档办法:经批准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本科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且校考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将考生信息提供给高校,高校依据有关要求、规定录取。
2、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若还相同,再按普通类高考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排序。
平行志愿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300*7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