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编制
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统一按艺术类编制。
二、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共设置4个批次,包括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艺术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专科(高职)批。
(1)艺术本科提前批:包括经批准的艺术类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等本科招生院校(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艺术本科批:包括艺术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包括公费师范生),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艺术专科(高职)提前批: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高职)招生院校(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4)艺术专科(高职)批:包括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三、艺术类划线
根据艺术类各类别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和相应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计划等综合因素,分别划定艺术类各类别本科、专科(高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科(高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数,按有关规定分别划定。
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办法
艺术类不区分首选科目统一投档。
投档录取顺序为艺术本科提前批、普通本科提前批(A、B、C段)、艺术本科批、体育本科批、普通本科批、艺术专科(高职)提前批、普通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专科(高职)批、体育专科(高职)批、普通专科(高职)批。
1、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按照有关规定,将提前批艺术类中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戏曲类使用省际联考成绩)及校考成绩均符合条件的生源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录取。
2、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总成绩进行排序,排序规则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艺术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50%(保留两位小数)。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