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要求,经研究,对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公告如下:
一、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考生报考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二、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其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或是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四、专业考试要求
1.音乐表演专业
(1)面向江苏、浙江、山东、湖南4个省招收本科生。
(2)分省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3)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各省级专业考试要求如下:

2.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1)面向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6个省招收本科生。
(2)分省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3)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
五、录取规则
(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考试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省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省级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须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专业录取控制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