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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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层次 |
批次 |
录取最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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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本科 |
美术提前批 |
美术学省属公费师范生综合最低分51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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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本科 |
音乐提前批 |
音乐学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最低专业分78.4;文化最低分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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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本科 |
艺体统考批 |
美术类艺术文最低分540.236334231001; 文学编导类艺术文最低分514.469247105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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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本科 |
艺体统考批 |
美术类艺术理最低分534.246673420721; 文学编导类艺术理最低分483.443230104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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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本科 |
艺术文校考 |
播音主持文化最低分420、专业最低分79.7; 书法学文化最低分339、专业最低分168.7; 音乐学(师范类)文化最低分328、专业最低分78.4; 音乐学(民族器乐方向)文化最低分331、专业最低分81.6; 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文化最低分330、专业最低分82.6; 舞蹈表演(啦啦操方向)文化最低分332、专业最低分80.8;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文化最低分328、专业最低分84; 舞蹈学文化最低分331、专业最低分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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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本科 |
艺术理校考 |
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文化最低分297、专业最低分81.9; 舞蹈表演(啦啦操方向)文化最低分287、专业最低分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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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本科 |
艺术本科批 |
音乐学录取专业最低分125; 编导录取文化最低分451; 播音录取文化最低分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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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本科 |
艺术体育批 |
美术类录取专业最低分205; 音乐类专业最低分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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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本科 |
提前批B |
音乐学专业最低分161.7; 民族器乐专业最低分147.4; 美术类专业最低分2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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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
本科 |
艺术体育批 |
美术类专业最低分223; 音乐学专业最低分214.8; 广编专业最低分390 民族器乐专业最低分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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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本科 |
艺术类 |
编导类最低分544;播音最低分546;美术最低分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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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本科 |
艺术类 |
书法学;播音主持 |
临沂大学2018年山东省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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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
专业 |
录取最低分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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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理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419 |
计划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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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理(中外合作) |
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 |
499 |
计划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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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
舞蹈表演 |
302 |
计划3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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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
播音与主持 |
314 |
计划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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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467 |
计划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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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
美术教育(师范类) |
526 |
计划6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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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中外合作) |
教育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教育) |
312 |
计划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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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中外合作) |
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 |
494 |
计划40人 |
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
省内专业成绩: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本、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除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成绩格式保留小数点后1位);
除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其他专科专业成绩使用:
播音与主持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舞蹈学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不认可啦啦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国标舞、艺术体操、运动舞蹈、体育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理论等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或方向)的本科合格成绩。
省外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当地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8年同类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
录取原则: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折算办法详见《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7]5号)文件。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内专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类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艺术文考生,依据文综、语文、英语成绩;艺术理考生依据理综、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
美术类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按照专业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时,若出现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一致的情况,艺术文考生,依据文综、语文、英语成绩;艺术理考生依据理综、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文、艺术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录取原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