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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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类别、专业 |
文化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英语单科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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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省内 |
设计美术类 |
322 |
244.41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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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论类 |
424 |
专业合格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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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
372 |
254.01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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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215 |
24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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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男生) |
260 |
261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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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女生) |
227 |
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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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省外 |
设计美术类 |
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 |
26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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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论类 |
371 |
专业合格 |
70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7年文史、理工类本科各省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
山东省:理工类最高508分,最低454分。文史类最高510分,最低496分。
广东省:理工类最高438分,最低404分。
江苏省:理工类最高321分,最低302分。文史类最高320分,最低305分。
湖南省:理工类最高496分,最低424分。
安徽省:理工类最高476分,最低456分。文史类最高479分,最低446分。
浙江省:理工类最高562分,最低516分。文史类最高545分,最低530分。
山西省:文史类最高490分,最低474分。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7年山东省专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文史类: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文化投档最高分469分,最低分404分。
艺术理:艺术设计专业:文化投档最低分308分;专业录取最低分232分
艺术文:
1、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旅游产品设计)四个美术类专业按计划总数的1:1.5比例合并投档。
文化投档最低分302分;专业录取最低分231分【最后3名考生省美术统考成绩并列,录取文化成绩高的331分(考生号:17372523130603);退档文化成绩低的321分(考生号:17371402130489)、319分(考生号:17370281130433)】
2、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妆扮)专业:文化投档最低分288分;专业录录取最低分199.66分。
录取办法
山东省内艺术类本科录取规则:
设计美术类专业:按校考考试类别划定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最低控制线。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根据一志愿考生情况,划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本类别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招,按各专业总计划统一排序。】
史论类专业:按校考考试类别划定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最低控制线。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根据一志愿考生情况,划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且外语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在此文化及外语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文化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书法学【原美术学(中国书体研究)】、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根据一志愿考生情况,划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上述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招,按各专业总计划统一排序。】
山东省内艺术类专科录取:
须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录取时,在投档线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山东省外艺术类本科录取规则:
设计美术类专业:按校考考试类别划定校考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最低控制线。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本类别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招,按各专业总计划统一排序。】
史论类专业:按校考考试类别划定校考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最低控制线。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在此文化及外语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文化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录取说明:
1、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凡艺术类考生报考类别或专业在所属省份有省级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或联考)不合格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无效。请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认真了解所在生源省份的相关政策,慎重报考。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设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一本控制线的85%(如生源所在省未设置普通类一本控制线,文化成绩需达到450分)、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优先录取。
普通文史理工类本、专科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已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报考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对于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录取说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录取。
特殊说明: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报考。
男女性别比例:表演专业男女比例为1:2.4、舞蹈表演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性别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