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基本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2.绘画专业:符合录取基本要求,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前5名考生。其余考生,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课占60%,文化课占40%)由高至低录取。
3. 设计学类专业: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课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
4.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课占30%,文化课占70%)由高至低录取。
5.美术类录取时加权成绩的计算办法:
美术学(艺术策划与管理)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其他专业考试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满分100分。
加权成绩=校考专业课所占比例×校考专业课成绩×(750/校考专业课满分)+高考文化课所占比例×高考文化课成绩×(750/高考文化课满分)。以绘画专业为例,校考专业课满分300分,若校考成绩为260分,该省文化课满分为9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为620分,则该生加权成绩=60%×260×(750/300)+40%×620×(750/900)=596.67分。
二、音乐表演本科专业招生专业与计划
| 招生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制 |
音乐表演 招生计划30人 |
钢琴 |
四年制 |
| 声乐(美声) |
五年制 |
|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四年制 |
| 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大号、圆号、长号) |
四年制 |
| 多元音乐启蒙 |
四年制 |
说明:1.音乐表演专业招生不做分省招生计划。2.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的预录考生人数。3.报考小提琴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中提琴。
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绩分专业方向排队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