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测试
1、测试科目、时间及分值:素描头像默写(上午),200分,色彩静物默写(下午),200分,总分400分,时长均为180分钟。
2、测试用纸由考点统一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自备。
3、考点和考试时间安排
(1)我校校考专业测试考点设置情况:
|
省份 |
考 点 |
详 细 地 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湖北 |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3月2日—3日 |
3月7日 |
|
河南 |
郑州市106中学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1月26日-27日 |
1月28日 |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
2月2日—3日 |
2月5日 |
|
安徽 |
安徽建筑大学 |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
2月3日—4日 |
2月5日 |
|
湖南 |
现场咨询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报名结束后湖南考试院公布考点 |
1月29日-30日 |
2月1日 |
以上各考点原则上不接受外省考生报名,特殊情况须经生源地招生办允许后方可报考我校。
(2)我校不在河北省、北京市设置校考考点,考生须参加相应省(市)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四、合格证发放
1、专业测试合格证发放数原则上为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
2、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并作为录取依据。2015年4月20日起,考生可以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查询校考合格线和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具体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北京市考生,须联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省(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
2、报考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
七、违纪处理
1、在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中被认定考试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由省级招办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电子档案。
2、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
1、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经培训考试可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D级职业资格认证。
2、学校招办咨询电话:0311—87935166 招办网址:http://zs.stdu.edu.cn
建筑与艺术学院咨询电话:0311—87935277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邮政编码:050043
乘车路线:石家庄火车站乘坐148路公交车到棉六下车转乘23路至铁道大学或石家庄火车北站乘164路公交车至铁道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