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校考时,先制定分省计划,暂不制定分专业计划,最终分专业计划将在2015年各省市出版的招生专业目录内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备注:专业校考成绩适用于本表内各省市的所有招生专业。高考填报志愿时,山东、浙江、江苏考生可以填报多个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五、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各省市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备注:专业考试用纸(四开规格)由考点统一供给。画板、画具等考试工具一律自备。
六、专业校考成绩计算方法:
美术学专业:专业校考成绩=命题作文成绩
其他专业:专业校考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七、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取得我校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
2.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5%以上。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0%折算(浙江省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6)。如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则参照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3.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 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满分150分);
(2) 必须具有所在省市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
(3) 按专业校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次序依次录取到专业。
4.美术学专业:
(1) 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2) 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3)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
八、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3637 021-66132139
学院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美术学院 邮编:200444
学院网址:http://www.arts.shu.edu.cn/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