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美术类、音乐类(复试):
①美术类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自由选择我校设置的考点到现场报名,参加专业测试(设有考点的省份考生只能在当地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只允许参加我校组织的一次专业测试,多次参加专业测试者,成绩均无效。
②音乐类初试合格的考生全部到山东大学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③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出示身份证、所在省(市)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统考合格证)。
④除考点所在省份的考生外,其他考生须填写《山东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准备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版照片2张。
⑤各专业及方向不可兼报。
⑥报名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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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
专业 |
报名地点 |
地址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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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
音乐学(复试) |
山东大学艺术学院 |
山东济南洪家楼5号 |
3月6-7日(8: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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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
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
3月10-11日(8: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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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 |
太原师范学院 |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1月19-20日(8: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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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体育艺术馆附楼) |
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
2月28日-3月1日(8: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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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 |
2月28日-3月1日(8:30-16:30) |
三、考试安排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和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统考合格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所报专业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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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考试内容 |
考点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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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音乐学考试内容: 一、初试(按要求寄送光盘) 键盘考生:练习曲一首、复调一首。 手风琴考生:自选乐曲一首。 声乐、西洋管弦器乐、中国民族器乐考生:自选乐曲一首。 初试考生择优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二、复试 1.专业测试(占90%),钢琴考生: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一首、乐曲一首,抽签弹奏其中两首;手风琴考生:音阶、琶音一条,自选乐曲一首;声乐、西洋管弦器乐、中国民族器乐考生: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不能与初试重复); 2.视唱、听音(占10%),现场抽题测试; 注:声乐方向考生在考试中所演唱的曲目由我校统一安排伴奏,届时考生需将伴奏谱备好。 |
济南 |
复试时间
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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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上午 8:30-11:30 素描;下午 1:30- 4:30 色彩 |
济南 |
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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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太原 |
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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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
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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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
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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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不设校考,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
注:
1.考试时间、内容如有变化,以考点公告为准。
2.音乐学初试细则:
①音乐学各专业方向初试采用寄送录像光盘的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寄送符合学校要求的视频录像。
②录像时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如同身份证照片)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
③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3.美术类专业考生自备考试工具(画板、画架、画凳、颜料、画笔等)。考生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与试题要求不符的标记、符号,违者试卷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