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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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
学制 |
层次 |
招生人数 |
招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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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
四年 |
本科 |
15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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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专业面向所有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报考外语语种为英语。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普通话方向)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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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语种 |
学制 |
层次 |
招生人数 |
招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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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 |
四年 |
本科 |
22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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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专业文理兼招,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2)不在上述专业招生范围内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无效;(3)普通话方向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具体的分省招生计划(有专业校考复试成绩合格考生的省份,将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显示1个或0个指标)。 |
美术类、音乐学、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动画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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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省份 |
专业名称 |
层次 |
科类 |
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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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
美术学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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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音乐学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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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
音乐学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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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戏剧影视导演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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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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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戏剧影视导演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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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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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音乐学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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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导演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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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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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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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音乐学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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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导演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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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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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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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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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
戏剧影视导演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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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
音乐学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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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
戏剧影视导演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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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区 |
音乐学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1 |
动画专业录取原则:
(1)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同时,对动画专业加设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如下标准进行折算)。
动画专业:语文不低于80分,外语不低于70分。
(2)动画专业校考成绩计分方式:初试(速写 + 命题创作)+ 复试(面试)
(3)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试院要求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指标。
美术学专业(中国书画鉴赏方向)录取原则:
(1)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同时,对美术学专业加设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如下标准进行折算)。
美术学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0分。
(2)美术学专业校考成绩计分方式:书法创作 + 中国画创作 + 中国书画常识笔试
(3)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试院要求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指标。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影视编导方向)录取原则:
(1)一般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同时,对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加设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如下标准进行折算)。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80分。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优先录取原则
专业校考成绩全国排名前3名,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者,不受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限制,优先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及以上者,按照专业校考全国排名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前2名。
如果考生同时达到以上优先录取资格,以专业校考成绩录取为先。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校考成绩计分方式:复试(面试)
(4)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试院要求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指标。
音乐学(音乐艺术表演方向,本届限招钢琴)、音乐学(作曲与电脑音乐制作方向)录取原则:
(1)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校考成绩计分方式:
音乐学专业音乐艺术表演方向:复试(面试)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电脑音乐制作方向:面试×40% + 笔试×60%
(3)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试院要求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指标。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和办法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取得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同时,本专业加设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计算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
(2)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招生计划(共15名)的7个名额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8个名额按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3)高考合成分计算公式:
高考合成分=高考文化总分÷所在省份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100
3.对具有专业特长考生的优待规定
鉴于本专业对考生文学创作能力的特殊要求,对符合以下条件者,经学院专家组审查鉴定,并报学校艺术考试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可在专业考试总分中予以适当加分,加分分值为3—5分(含5分),具体加分分数由学院专家组根据考生发表作品的刊物级别、参加作文竞赛赛事及获奖奖项、作品质量综合审定,同一考生如有多项加分资格,只按其最高等次加分,不累计加分。
加分具体条件如下(具备其中之一):
(1)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2011年编撰)“文学作品类”刊物上发表叙事性文学作品。
(2)在下列全国中学生作文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叙事性文学作品: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新概念作文大赛;圣陶杯作文大赛;语文报杯作文大赛。
考生须在考试报名时提交符合以上条件的作品以及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有违规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5.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考生取得《2014年暨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
(2)招生计划分配: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取得《2014年暨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1/2的招生计划,优先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按照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另外1/2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高考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3)合成分公式:高考文化总分÷所在省份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