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布2014年全国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校考考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通知(1月7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各校考考点,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现将在我省7个校考考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等学校名单汇总公布如下(详见附件)。未在我省校考考点组织考试的高等学校,考生应通过相关普通高校网站查询,了解该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并按学校规定依时参加考试。各设点普通高等学校和校考考点要高度重视对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工作要求,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试纪律,慎密排查清除影响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隐患,重点防范和打击考生冒名顶替、场内交换答卷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坚决制止校考工作中出现的失范、无序问题,切实促进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公平公正。请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中学以及各校考考点及时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点击下载电子版附件:2014年在广东省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等学校名单
二、关于公布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及专业的通知(1月8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经研究,同意我省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组织校考,或在省艺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校考成绩不适用其它院校及专业,具体院校名单及专业见附件。未经省招生办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未经省招生办公布的校考专业不得招收校考考生。请各有关院校按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文件要求,认真制订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考试管理,及时将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在本校网站公示,告知考生。各高校组织专业校考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严肃考风考纪,防范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各市招生办公室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本辖区内各中学,告知相关考生做好备考准备。
点击下载电子版:广东省2014年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及专业
三、关于公布2014年省外在粤招生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的通知(1月8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精神,为让考生全面了解省外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的考试科目和内容,现汇总了部分2014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及考试科目并予以公布(见附件,考试内容如有变动请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省内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院校及专业详见粤招办普〔2014〕1号文。此次公布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由各高校上报,省招生办公室按照《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粤招办普〔2013〕64号)要求予以认定,凡报考省艺术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必须参加省艺术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资格线,否则将不能录取到该专业。未经省招生办公布的校考专业一律不得招收校考考生。各高校具体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请各市招生办公室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本辖区内各中学,告知相关考生做好备考准备。
点击下载电子版:2014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在粤招生校考专业一览表
提示:在网页左下方找到“相关附件”,点击下方的字符(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即可下载电子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