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音乐学、音乐表演
1、音乐学:仅面向甘肃省招生,使用甘肃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音乐类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70%):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任选一项。(2)基本乐理(10%)。(3)音乐听觉(20%)。总分=(主科成绩×70%+音乐听觉成绩×20%+基本乐理成绩×10%)×3。考试方案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2]66号)执行。
2、音乐表演: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8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二科中任选一项。声乐(含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演唱歌曲一首,器乐(含键盘乐器、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打击乐以及各类特性乐器)演奏乐曲一首,练习曲与中外乐曲均可。(2)音乐听觉(20%)。
(四)舞蹈学、舞蹈表演
1、舞蹈学:仅面向甘肃省招生,使用甘肃省表演类(舞蹈)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120分)、民族民间舞展示(90分)和剧目片段表演(90分)。考试方案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表演类(舞蹈)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2]66号)执行。
2、舞蹈表演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表演类(舞蹈)专业统考成绩。
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综合素质测试(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2)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带(CD或卡带)。
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身高需达到以下标准:女生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
(五)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总分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80%,面试部分占20%。总分=(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3。
(1)笔试:①文学艺术与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②材料作文,20分;③影视作品分析,30分;④节目策划,20分。(2)面试:①自我介绍,20分;②编讲故事,50分;③回答考官提问,30分。具体考试方案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2]66号)执行。
2、山东、湖南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70%,面试部分占30%。总分=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内容可参考甘肃省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总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30%,面试部分占70%。总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3。
(1)笔试:①文学艺术与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②材料作文,20分;③影视作品分析,30分;④节目策划,20分。(2)面试:①自我介绍,10分;②朗读自备作品,20分;③朗读指定稿件,30分;④即兴评述,40分。具体考试方案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2]66号)执行。
2、山东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30%,面试部分占70%。总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内容可参考甘肃省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七)音乐表演专业 (空中乘务方向)
音乐表演专业 (空中乘务方向)仅面向甘肃招生,考试包括面试和体检两部分。
1、面试成绩满分300分,内容包括:形体外观100分、举止风度60分、动作反应30分、语言表达50分、才艺展示60分。
2、考生面试合格后,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由民航专业体检队进行专业体检,体检和面试合格者视为该专业合格。
3、凡符合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规定,且身体和年龄条件达到以下规定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男生身高175cm~185cm(净身高),女生身高162cm~173cm(净身高);
(3)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学校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书法方向)、音乐表演(器乐、声乐、理论作曲)、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器乐、声乐、理论作曲)、舞蹈学、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方向)、学前教育(美术、声乐、键盘乐、舞蹈)、音乐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的考生,专业课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5、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6、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精神,我校在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7、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8、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学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不含音乐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学费标准为6900元/学年/人;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2】1168号文件,音乐表演专业 (空中乘务方向)学费标准为11000元/学年/人。
2、考试费用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邮 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E-mail:zsks@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nwnu10736
腾讯微博:http://t.qq.com/nwnuzhaosheng QQ咨询:702455243
历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信息
2012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西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成绩查询与合格线公布
西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全国十省区)
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内蒙古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甘肃省)
西北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西北师范大学2010年美术类专业合格分数线公布
西北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