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外
1、河南、江西、广西、山东、河北、江苏、甘肃、安徽、山西、广东、黑龙江、辽宁、浙江、陕西、福建考生分别到我校设在郑州、南昌、南宁、淄博、石家庄、南京、徐州、兰州、合肥、太原、佛山、哈尔滨、沈阳、杭州、西安、福州等地的考点报名考试。(考生不得跨省参加艺术专业考试。)
2、以上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该省组织的美术校考,允许考生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在高考录取中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顺序考虑录取和进行专业调剂。我校不在湖南省、四川省、北京市、重庆市设点组织美术校考,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3、考试科目:素描、色彩(每科目满分150分,两科共300分。考试时间各3小时。)
4、我校原则上分省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5、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美术统考,在校考专业成绩(素描成绩与色彩成绩之和)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单科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方能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证:第一,素描、色彩成绩不能同时不及格;第二,素描、色彩单科成绩不能低于 75分。
武汉纺织大学2013年外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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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省份 |
地点 |
考点 |
报名(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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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 |
郑州 |
中原工学院(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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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黑龙江 |
哈尔滨 |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市滨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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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 |
福州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仓山校区>) |
1月24日-25日 |
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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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西 |
南昌 |
江西师范大学 (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 |
3月3日-4日 |
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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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西 |
南宁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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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辽宁 |
沈阳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路146号)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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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河北 |
石家庄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石家庄高新区信工路18号学院南校区) |
2月17日-18日 |
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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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苏 |
南京 |
南京晓庄学院 (南京市北圩路41号)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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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徐州 |
江苏师范大学 (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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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山东 |
淄博 |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 |
2月26日-27日 |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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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陕西 |
西安 |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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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浙江 |
杭州 |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号) |
1月25日-26日 |
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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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甘肃 |
兰州 |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3号) |
1月24日-25日 |
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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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广东 |
佛山 |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2号) |
2月22日-23日 |
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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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山西 |
太原 |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1月24日-25日 |
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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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安徽 |
合肥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备注:报名考试时间、地点为待定的省份请以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录取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限考英语。
2、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60% + 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同时,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50分制的60分。
优录政策
湖北省外
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各省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省专业报考第二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各省专业报考第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内
服装与服饰设计: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湖北省专业报考第一名至第五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专业报考第六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专业报考第十一名至第三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均可录取。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湖北省专业报考第一名至第五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专业报考第六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专业报考第十一名至第三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均可录取。
动画: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一名至第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四名至第七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八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均可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一名至第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四名至第七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八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均可录取。
摄影: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一名至第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四名至第七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八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均可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