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报名和考试时间及地点:
|
省份 |
考试点 |
考试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江苏 |
江苏南通市招生办 |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 |
1月28-29日 |
1月30日 |
|
江西 |
南昌大学 |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 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 |
2月28-3月1日 |
3月2日 |
|
山西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音乐学、舞蹈学 |
2月3-4日 |
2月5日 |
|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 |
1月26-27日 |
1月29日 |
|
山西师范大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27-28日 |
1月29日 |
|
山东 |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
书法学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
淄博十七中 |
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
|
云南 |
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
书法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 |
1月14-15日 |
1月21日 |
|
广西 |
广西师范大学 |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 |
1月30-31日 |
2月1日 |
|
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 |
1月22-23日 |
1月24日 |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 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 |
1月18-19日 |
1月20日 |
|
辽宁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 |
2月1-2日 |
2月3日 |
|
沈阳音乐学院 |
音乐学、舞蹈学 |
1月20-21日 |
1月22日 |
|
辽宁大学(蒲河校区) |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 |
1月23-24日 |
1月25日 |
注:
1.2013年我校在江西、山东、山西、江苏、云南、辽宁、黑龙江、广西八省设专业测试点招生,凡设点考区的考生只能在生源地考区进行专业测试。
2.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均须参加全国高考。
3.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已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只认可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四、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
省份 |
考试专业 |
总分值 |
考试内容 |
|
云南省
及外省 |
舞蹈学 |
200分 |
1.舞蹈素质(含身高、体重、体型及软开度等)满分50分; 2.舞蹈自选片段(限3分钟以内)满分100分; 3.模仿、舞蹈即兴表演,满分50分。 |
|
云南省
及外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0分 |
1.自我介绍,满分40分(1分钟); 2.朗读指定稿件,满分60分; 3.朗读自备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满分40分; 4.模拟主持、即兴评述(任选其一,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根据要求进行,限3分钟以内),满分60分。 |
|
云南省
及外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 |
200分 |
1.备考:测量身高、体重、五官及体表检查(四肢和脖颈不得有疤痕、纹身等),满分50分; 2.自我介绍,满分50分(1分钟); 3.朗读指定语言材料,满分50分; 4.才艺展示,满分50分。 |
|
云南省 及外省 |
书法学 |
100分 |
1. 作品临摹:(满分50分)2. 书法创作:(满分50分,书体不限)。考试时间共3小时 |
|
外省 |
音乐学 |
200分 |
1.主专业(声乐、键盘乐),自选歌(乐)曲一首,满分100分; 2.副专业(声乐、器乐、舞蹈),与主专业不得重复,满分100分(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
|
外省 |
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师范类)、艺术设计学) |
200分 |
1.素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2.色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
五、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收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生,报考条件按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须知及要求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报名。凡未进行资格报名的考生,均不能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报名卡》(右联)和身份证或户口证明(户口册、当地派出所证明)报考。
3.取得我校艺术类单独考试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4.身体条件:
——音乐类考生应五官端正、发声器官无疾病、无口吃;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和演奏乐曲,具备学习音乐的条件;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舞蹈类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能较完整地完成舞蹈作品或具备学习舞蹈的条件;女生考试时须着紧身衣裤。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类考生应容貌端庄、身体健康、身材匀称;女身高162—173cm;男身高173—185cm;矫正视力达4.8以上;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综合素质强,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着装要求:上身着露颈部和上肢的短衣,配膝关节以上的短裙。
5.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我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