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专业成绩的组成:1、上海统考专业:
由市统考的各科成绩按一定的比例组成(主科—声乐或器乐占80%,乐理占10%、视唱练耳占10%
)。2、校考及校加考的,以学校的专业成绩为准。
(三)、
上海考生中钢琴、声乐、器乐三个专长学校折算的专业成绩分别名列前2名的,予以优先录取。 (四)、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1、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交响乐团):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投档人数确定三个专长的录取比例,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公式如下):
|
折算总分 = ( |
专业成绩 |
×70% + |
高考文化成绩 |
×30%)×1000 |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2、录音艺术: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舞蹈学: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联系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64322695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64322990
学校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声讯查分电话:021—16862323
附: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考试要求
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
专业名称 |
生源地 |
专业考试时间 |
专业考试科目 |
专业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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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音乐表演 |
黑龙江 |
1月18—19日 |
初试: 音乐学:①声乐②键盘或器乐 音乐表演:声乐或器乐
复试: 音乐学、音乐表演: ①声乐或器乐 ②基本音乐理论(乐理、视唱练耳) |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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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上海 |
|
上海市统考 |
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桂林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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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省 |
3月2日 |
初试:①声乐②键盘或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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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7日 |
复试:①专长考 ②基本音乐理论(乐理、视唱练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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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上海 |
|
上海市统考 |
|
外省 |
3月2日 |
初试:专长考 |
|
3月6—7日 |
复试:①专长考 ②基本音乐理论(乐理、视唱练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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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
外省 |
3月2日 |
初试:器乐(除打击乐) |
|
3月6—7日 |
基本音乐理论(上海考生除外) 专业综合考:①音响听辨②按照指定歌词创作歌曲一首(不带钢琴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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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3月6—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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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所有考生 |
3月2日 |
初试:①基训②模仿 |
|
3月6—7日 |
复试:①基训②舞蹈表演③模仿节奏 |
专业考试详细内容和要求
(一)初试
1.外省音乐学专业:(所有考生必须背谱演唱、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声乐专长考生初试科目:主考:声乐 自选歌曲一首,可带伴奏(需伴奏者带伴奏谱)。
加考:键盘(钢琴、手风琴、双排电子琴三选一) 自选乐曲一首。
钢琴专长考生初试科目:主考:钢琴 须车尔尼740以上程度,自选练习曲一首。
加考:声乐 自选歌曲一首,可带伴奏(需伴奏者带伴奏谱)。
器乐专长考生初试科目:主考:器乐 须达该乐器高级程度 自选乐曲一首。
加考:声乐 自选歌曲一首,可带伴奏(需伴奏者带伴奏谱)。
在加考科目划定最低资格线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根据主考成绩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2.外省音乐表演专业:(所有考生必须背谱演唱、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声乐专长考生初试科目:自选歌曲一首,可带伴奏(需伴奏者带伴奏谱)。
钢琴专长考生初试科目:须车尔尼740以上程度,自选练习曲一首。
器乐专长考生初试科目:须达该乐器高级程度 自选乐曲一首。
3.外省录音艺术:(所有考生必须背谱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钢琴专长考生初试科目:须车尔尼299以上程度,自选练习曲一首。
器乐(除打击乐)专长考生初试科目:须达该乐器中级程度 自选乐曲一首
兼报以上三个专业时,考生的主考专长只须参加一次考试(不再另外收费),且原则上要求为同一专长。
4.舞蹈学专业:基训、模仿(须着紧身练功衣裤)。
(二)复试
上海考点复试名单于3月4日下午在音乐学院张榜公布,同时考生办理复试报名手续并领取复试指定曲目。上海录音艺术专业考生于3月4日,办理复试报名手续。
音乐学、音乐表演复试内容:
1、基本音乐理论(乐理、视唱练耳)。
2、专长(包括声乐、钢琴、器乐)。初、复试自选曲目不得重复。除指定曲目外,所有考生必须背谱演唱、演奏。
(1)声乐专长考生须演唱指定曲目和自选曲目各一首(需伴奏者带伴奏谱)。
(2)钢琴专长考生须演奏指定曲目和自选乐曲各一首,自选乐曲限时六分钟。
(3)器乐专长考生须演奏自选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说明:黑龙江考生由于考试时间限制,复试时暂无指定曲目(钢琴专长考生须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限时十分钟;声乐专长考生须演唱自选乐曲二首(须伴奏者带伴奏谱))。
录音艺术复试内容:
1、基本音乐理论(乐理、视唱练耳)(上海考生采用市统考成绩,无须参加考试)。
2、专业综合卷笔试:
①音响听辨:相关题型请登录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下载(http://music.shnu.edu.cn/)
②按照指定歌词创作歌曲一首(不带钢琴伴奏)。(参考书《歌曲写作与小乐队配器》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王好亮编著
舞蹈学复试内容:
1、基训。2、舞蹈表演(一个成品舞蹈,并自带伴奏带)。3、模仿节奏。
(三)专业合格通知发放条件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成绩由复试的专长成绩(80%)、乐理(10%)、视唱练耳(10%)组成。在划定的基本音乐理论成绩的最低资格线上,按专业成绩并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录音艺术:外省考生专业成绩由器乐(10%)、基本音乐理论(20%)和专业综合卷(70%)组成;上海考生专业成绩由市统考成绩(器乐、乐理、视唱练耳)(30%)和学校加试的专业综合卷(70%)组成。按专业成绩并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3.舞蹈学:按专业成绩总分并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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