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音乐表演(民族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考试内容及分值:
(1)面试:考生自我介绍50分,简述自己对民族文学及民族戏剧的了解;才艺展示50分,展示与语言艺术相关的才艺,例如,编讲故事、朗读作品、表演小品等。考官根据考生情况即兴提问50分。
(2)笔试:考察影视评论、民族民间文学、写作等方面的常识150分。试卷答题,考试时间2小时。
(二)高职(专科)
1. 音乐表演:参加我校或其他学校音乐类的专业考试。
2. 舞蹈表演:参加贵州省舞蹈类专业统考。
3. 空中乘务:参加我校承办的贵州省空中乘务类专业统考。
4. 艺术设计: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三)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本科)
1.环境设计、动画:须参加贵州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2.音乐学(体育舞蹈方向):考生须参加贵州省舞蹈类专业统考。
三、招生计划
本科(二本):音乐表演20人,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方向)20人,音乐学45人,舞蹈学18人,舞蹈表演15人,美术学52人,环境设计32人,视觉传达设计32人,服装与服饰设计10人,产品设计14人,动画25人,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方向) 13人,广播电视编导72人,数字媒体艺术37人,音乐表演(民族戏剧影视文学方向)30人,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200人。
本科(三本):环境设计23人,动画16人,音乐学(体育舞蹈方向)21人。
高职(专科):音乐表演20人,舞蹈表演20人,艺术设计30人,空中乘务25人。
最终的招生计划数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办法
凡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者,按贵州省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到我校报名并领取专业准考证①《贵州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③专业考试费150元(弃考不予退费)。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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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考试地点 |
领取准考证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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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方向) |
贵州民族大学 |
2013年1月10日-11日 |
2013年1月12日-13日 |
铜仁、黔 南、 黔西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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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4日-15日 |
贵阳、安顺、毕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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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6日-17日 |
遵义、黔东南、六盘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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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2013年1月7日-8日 |
2013年1月9日-10日 |
不分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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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民族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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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空中乘务类统考 |
贵州民族大学 |
2013年1月8日—10日 |
全省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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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舞蹈类统考 |
贵州大学 |
2013年1月12日-13日 |
2013年1月14日-15日 |
全省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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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美术类统考 |
贵州师范大学 |
2013年1月16日-17日 |
2013年1月19日 |
全省统考 |
七、成绩公布 考生于2013年1月31日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
www.gzszk.co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http://zjc.gzmu.edu.cn),考生凭考生号或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八、文化课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艺兼文科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艺兼理科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和理科综合。
九、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专业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录取原则
1. 贵州民族大学本科、高职(专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专业顺序由先至后,专业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专业顺序由先至后,专业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毕业待遇
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十二、其他
1. 考生差旅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2. 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绘画用具(除纸张考试卷外)一律自备。
十三、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办:0851-3610412(兼传真)
联系人:欧阳章领 兰觉
网址:http://zjc.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0851-3610175/3612799(传真)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0851-3611407/3613799(传真)
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0851-3610975
贵州民族大学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0851-3610275/3610276/3610303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0851-3613465
贵州民族大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0851-3610365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0851-361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