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和流行音乐:按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加试、视唱练耳及乐理须合格)。
舞蹈编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中男女生专业成绩全国前3名的考生(男女生分别排队),经东北师范大学招生主管部门研究,文化课成绩总分可降低20分录取。音乐类专业中专业成绩全国前2名的考生,舞蹈类、美术类专业中专业成绩全国前5名的考生,经东北师范大学招生主管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不得低于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中国画、水彩画、版画、油画、雕塑,其中雕塑学制5年)、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
东北师范大学关于2012年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填报志愿的补充说明:凡取得我校2012年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公费师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除了可以报考我校公费师范专业方向以外,还可以报考相同专业的非公费师范专业方向(学费:12000元/年,所在省有招生计划),专业志愿的顺序由考生自愿选择,我校在录取时将两个专业方向的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根据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例如:我校音乐学(声乐)在吉林省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音乐学(声乐,公费师范),另一个是音乐学(声乐),学费:12000元/年。凡取得我校2012年音乐学(声乐,公费师范)方向专业合格证的吉林省考生,可以报考音乐学(声乐,公费师范)和音乐学(声乐)。两个专业方向的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我校在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