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继续面向省内外招生,其中美术类专业在安徽 河南 山西 甘肃 江苏 湖北 河北 山东仅招收文科考生,在陕西省文理兼收。其中陕西、山东使用省美术统考成绩,其余省份使用美术校考成绩,校考科目为:1.素描(100分)2.色彩(100分)。
音乐学(音乐教育)在河南 安徽 四川 黑龙江 辽宁 湖南 重庆 浙江 福建仅招收文科考生,在陕西省文理兼收。各省(市)均使用省(市)统(联)考成绩。考生专业考试科目必须包含声乐和器乐(器乐的种类仅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小提琴、长笛、古筝、萨克斯、小号)。河南省考生专业主科必须为声乐或器乐。
考生不得跨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否则成绩全部无效。专业课校考合格的考生,于2012年4月15日前寄发“西安石油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3月中下旬专业课校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不设电话查询。
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陕西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广告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录取办法: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以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