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及分数线
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艺术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报考生源情况,制定我校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划定各专业方向分数线。
一、拟录取政策
按照我校201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的规定,对以下考生给予照顾:
1、对美术类、舞蹈类(分性别)及音乐类(除管乐、民乐、弦乐、打击乐以外的专业方向)校考合格考生综合成绩为所在专业方向前三名的考生,以及音乐类中管乐、民乐、弦乐、打击乐各器种综合成绩第一名的考生,录取可适当降低文化课要求(不超过2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加分政策不重复享受。
3、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4、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特殊人才以及人口较少少数民族,可酌情放宽乐理、视唱练耳及文化课要求。其条件判定及最终录取与否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符合本条录取条件的考生使用机动计划录取,不占用正常招生计划。
按照章程规定,我校拟录取同时参照以下条件:
1、美术类最终录取时,各省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方向计划人数的30%。
2、对一志愿报考且高考原始总分达到我校所确定文化录取线的考生(高考原始满分非750分制的地区进行折合),按专业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分数线划定
参照各专业(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细分报考方向)的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对该专业(方向)的一志愿考生进行文化线划定。
在文化分过线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最后一名分数为专业分数线(音乐类区分器种录取的专业,专业线为所有器种中的最低分)。
三、各专业文化和专业最低分数线
过校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对于音乐类部分按器种招生的专业,过文化基准线后按照器种排名录取。
(一)美术类
绘画(油画):文化线354,专业线87.67
绘画(中国画):文化线365,专业线87.1
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线397,专业线83.6
艺术设计(装潢):文化线353,专业线81.67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文化线357,专业线81.5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文化线368,专业线79.33
艺术设计(影像设计):文化线371,专业线87
(二)音乐类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文化线283,专业线87.17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文化线280,专业线81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文化线277,专业线86.475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打类文化线300,专业线87.7897;弹拨类文化线314,专业线88.3703;少数民族乐器演奏类文化线289,专业线77.36
音乐表演(声乐):男生文化线335,专业线75.0668;女生文化线358,专业线87.8518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文化线253,专业线84.1825
音乐学:文化线392,专业线76.80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化线325,专业线60.095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男生文化线336,专业线83.975;女生文化线384,专业线79.1359
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文化线334,专业线71.1959
说明:以上专业中,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分性别录取;管乐、弦乐、中国乐器最终分器种录取,所列分数为所有器种中的文化和专业最低分,因此存在考生超过上列最低分但未被拟录的情况。
(三)舞蹈类
1、表演(舞蹈表演)专业
男生:文化线230,专业线76.9285;女生:文化线270,专业线77.429
2、舞蹈学(舞蹈教育)专业
男生:文化线241,专业线76;女生:文化线275,专业线76.0715
3、定向新疆就业专业拟录取名单见2011艺术类定向专业录取名单。
实际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中央民族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及分数线
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艺术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报考生源情况,制定我校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划定各专业方向分数线。
一、拟录取政策
按照我校201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的规定,对以下考生给予照顾:
1、对美术类、舞蹈类(分性别)及音乐类(除管乐、民乐、弦乐、打击乐以外的专业方向)校考合格考生综合成绩为所在专业方向前三名的考生,以及音乐类中管乐、民乐、弦乐、打击乐各器种综合成绩第一名的考生,录取可适当降低文化课要求(不超过2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加分政策不重复享受。
3、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4、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特殊人才以及人口较少少数民族,可酌情放宽乐理、视唱练耳及文化课要求。其条件判定及最终录取与否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符合本条录取条件的考生使用机动计划录取,不占用正常招生计划。
按照章程规定,我校拟录取同时参照以下条件:
1、美术类最终录取时,各省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方向计划人数的30%。
2、对一志愿报考且高考原始总分达到我校所确定文化录取线的考生(高考原始满分非750分制的地区进行折合),按专业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分数线划定
参照各专业(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细分报考方向)的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对该专业(方向)的一志愿考生进行文化线划定。
在文化分过线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最后一名分数为专业分数线(音乐类区分器种录取的专业,专业线为所有器种中的最低分)。
三、各专业文化和专业最低分数线
过校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对于音乐类部分按器种招生的专业,过文化基准线后按照器种排名录取。
(一)美术类
绘画(油画):文化线345,专业线84.5
绘画(中国画):文化线350,专业线81
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线400,专业线84.2
艺术设计(装潢):文化线365,专业线84.2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文化线346,专业线72.2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文化线349,专业线82.5
艺术设计(影像设计):文化线369,专业线82.7
(二)音乐类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文化线272,专业线91.365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文化线258,专业线86.4697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文化线280,专业线92.2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打类文化线266,专业线87.0897;弹拨类文化线278,专业线89.6603;少数民族乐器演奏类文化线254,专业线75.4503
音乐表演(声乐):男生文化线345,专业线80.4753;女生文化线307,专业线87.34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文化线317,专业线86.0747
音乐学:文化线346,专业线71.643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化线326,专业线90.53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男生文化线355,专业线73.6565;女生文化线329,专业线85.6488
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文化线345,专业线70.36
说明:以上专业中,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分性别录取;管乐、弦乐、中国乐器最终分器种录取,所列分数为所有器种中的文化和专业最低分,因此存在考生超过上列最低分但未被拟录的情况。
(三)舞蹈类
1、表演(舞蹈表演)专业
男生:文化线222,专业线69.0715;女生:文化线257,专业线72.857
2、舞蹈学(舞蹈教育)专业
男生:文化线247,专业线68.7855;女生:文化线275,专业线73.571
3、舞蹈编导专业
文化线297,专业线61.2965
实际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中央民族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分数线
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艺术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报考生源情况,制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分数线。
(一)美术类
绘画(油画):文化线333,专业线86.5;
绘画(中国画):文化线354,专业线80.53;
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线362,专业线85.6
艺术设计(装潢):文化线348,专业线83.67;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文化线381,专业线89.07;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文化线331,专业线85.17。
艺术设计(影像设计):文化线339,专业线87.5。
(二)音乐类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文化线252,专业线88.44;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文化线271,专业线89.3703;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文化线315,专业线88.0303;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打类文化线256,专业线92.0147;弹拨类文化线262,专业线77.875;少数民族乐器演奏类文化线265,专业线82.95;
音乐表演(声乐):文化线314,专业线83.781;
音乐学:文化线354,专业线74.558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化线334,专业线88.5467;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文化线333,专业线86.0917;
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文化线354,专业线73.575。
以上专业中,管乐、弦乐、中国乐器最终分器种录取,所列分数为所有器种中的文化和专业最低分,因此存在考生超过上列最低分但未被拟录的情况。
(三)舞蹈类
表演(舞蹈表演)男生:文化线224,专业线74.143;
表演(舞蹈表演)女生:文化线268,专业线70;
舞蹈学(舞蹈教育)男生:文化线235,专业线72.0715;
舞蹈学(舞蹈教育)女生:文化线280,专业线71。
各专业过校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对于音乐类部分按器种招生的专业,过文化基准线后按照器种排名录取。
2008年艺术类各专业分数线
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艺术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报考生源情况,划定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分数线。
(一)美术类
绘画(油画):文化线394,专业线90.2;
绘画(中国画):文化线371 ,专业线81.73;
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线393,专业线79.83;
艺术设计(装潢):文化线362,专业线82.67;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文化线360,专业线80.87;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文化线358,专业线85.08。
我校章程规定:美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录取人数不能超过该专业计划人数的30%。因此存在考生超过上列最低分但未被拟录取的情况。
(二)音乐类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文化线241,专业线75.7875;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文化线296,专业线73.1997;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文化线258,专业线89.3247;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文化线245,专业线83.8047;
音乐表演(声乐):文化线319,专业线79.4304;
音乐学:文化线346,专业线78.03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化线341,专业线82.857;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文化线361,专业线82.9692;
音乐学(音乐教育(器乐)):文化线293,专业线87.2819。
以上专业中,管乐、弦乐、中国乐器、音乐教育(器乐)最终分器种录取,所列分数为所有器种中的文化和专业最低分,因此存在考生超过上列最低分但未被拟录的情况。
(三)舞蹈类
表演(舞蹈表演)男生:文化线233,专业线68.7145;
表演(舞蹈表演)女生:文化线268,专业线73.5715;
舞蹈学(舞蹈教育)男生:文化线239,专业线72.6189;
舞蹈学(舞蹈教育)女生:文化线276,专业线74.7855。
各专业过校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007年艺术类各专业文化和专业最低分数线
过校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通过文化最低分,专业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若均为少数民族考生或汉族考生优先录取文化分数高的考生。各专业文化和专业最低分数如下:
(一)美术类
绘画(油画):文化线397,专业线83.3333;
绘画(中国画):文化线376,专业线77.5333;
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线418,专业线77.3333;
艺术设计(装潢):文化线380,专业线79.6667;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文化线383,专业线76.4;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文化线403,专业线78。
(二)音乐类: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文化线252,专业线85.56;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文化线266,专业线81.4001;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文化线304,专业线75.835;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文化线239,专业线77.75;
音乐表演(声乐):文化线320,专业线79.528;
音乐学:文化线389,专业线79.0367;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化线353,专业线75.3192;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文化线403,专业线79.3645;
音乐学(音乐教育(器乐)):文化线316,专业线87.6248。
以上专业中,管乐、弦乐、中国乐器、音乐教育(器乐)所列分数为所有器种中文化和专业最低分。
(三)舞蹈类
表演(舞蹈表演)男生:文化线231,专业线69.7;
表演(舞蹈表演)女生:文化线271,专业线74.2;
舞蹈学(舞蹈教育)男生:文化线248,专业线73.214;
舞蹈学(舞蹈教育)女生:文化线277,专业线72.214;
舞蹈编导:文化线324,专业线54.1。
实际录取情况以录取结果为准!
艺术类报考名词解释
一、艺术类招生
艺术类招生和普通本科招生在内容和程序上均有不同程度的区别:内容上,艺术类考试首先需要参加艺术类专业科考试(考试分省内统考和报考院校自行组织考试两种,特别要注意各省招办文件对省内统考是否合格方可参加校考的要求),艺术类考生仍然需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需要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最低分数线(我校艺术类为自主划线,不受各省划定艺术分数线限制)。高考录取时,我校艺术类专业一般在提前批次录取。
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分音乐、美术、舞蹈三个学院,学科健全。各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等各类信息每年底将会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二、艺术类招生≠艺术特长生
这是一对容易混淆的概念。前面讲了:艺术类招生是艺术类高校(如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等)和普通高校设置的艺术类专业(我校属于这类情况,作为综合类大学,艺术类专业分属于美术、音乐和舞蹈三个学院)招生的合称,学生入学后学习相关艺术专业;后者为普通高校的非艺术专业根据学校需要招收部分具有某方面艺术特长的考生,考生入学后学习所报考的非艺术类专业,即考生凭借自身所具备的某些特殊艺术才能获得高校的认可,在录取时享受一定程度降低分数录取“优惠”。
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专业设置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专业目录的说明,艺术类属于二级学科门类,包含在一级学科门类文学大类中。艺术类本科专业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舞蹈学、导演、表演等。各校专业设计必须以此为标准,以我校201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例:音乐包括音乐学、音乐学(音乐教育)(注:包含声乐、钢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分管乐、弦乐、打击乐、钢琴、民乐、声乐);美术包括了绘画(包含有中国画和油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包含装潢、服装设计和影像设计);舞蹈有舞蹈学(舞蹈教育)、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考生可以从这些专业选择最符合自身条件和兴趣的。由于专业情况每年各校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考生应该以该校该年度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四、文考证
艺术类专业考生要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即高考),其中专业课考试是艺术类招生区别于一般专业招生的最大特点。专业课考试多为高校自行组织,按照考试成绩发放一定比例的文考证,考生凭此文考证参加高考后可以报考该校。实际生活中,许多优秀的考生参加不同学校艺术类考试可能会出现取得几份文考证的情况,他可以参考该校录取比例、自身排名、自身兴趣等多种因素选择报考。
因此,文考证是考生被录取的前提条件,以往我们会发现许多考生在没有取得我校文考证的情况下报考,导致志愿的浪费,原因就是对艺术类考试以及文考证的作用认识不清所导致。
五、艺术类录取规则
与一般专业不同的是,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不同高校各有“高招”,有时一所学校内不同专业录取规则也各有不同。这主要是因为不同学科、不同门类的艺术类专业特点不同,无法按照完全相同的标准考察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大致有:(1)文化课成绩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我校最近几年录取都采取了该种方式);(2)专业课合格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3)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累计后按照考生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4)将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各自乘以不同系数后按累计排名择优录取。对此,考生要在报考前详细了解,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
我校2010年艺术录取原则是在考生高考原始总分达到我校确定的文化录取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对于专业成绩靠前及少数民族考生有一定照顾,具体请参见我校
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