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1983年,1984年起招收本科生。1986年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3 年获准设立艺术设计硕士学位授予点;2005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 MFA )学位授予点; 2006 年开始招收艺术管理方向本科生; 2008 年开始招收文化创意与艺术管理方向研究生;2011年获准设立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和设计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点。学院各专业同时面向海外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目前在校本科生 1276 名,在校硕士生 305 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美术系2012年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类本科生。音乐学专业招收45人,音乐表演专业招收90人,美术学专业招收40人,绘画专业招收30人,艺术设计专业招收85人。其中福建省考生可以兼报我校音乐学专业中的音乐教育方向和艺术管理方向。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只可报考其中的一个方向(乐器),不得同时兼报;如我校在当地省份有投放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计划,可以兼报艺术管理方向。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安排两个或两个以上美术类专业招生,考生可以进行兼报。
2012年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音乐学专业(含音乐教育和艺术管理方向)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舞蹈、作曲、声乐、民乐、钢琴、键盘乐(钢琴除外)和管弦乐等七个方向)各方向的考生。其中,民乐、钢琴、键盘乐(钢琴除外)、管弦乐只受理我校指定的招收器乐类别的考生报考,除此之外的其它器乐考生,若参加校考,校考成绩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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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