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和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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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专业方向 |
报考科类 |
学制 |
辽宁省 |
黑龙江 |
吉林省 |
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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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平面设计方向 |
文理兼招 |
四年 |
195 |
15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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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艺设计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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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动画学 |
文理兼招 |
四年 |
50 |
1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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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 |
广告学 |
文理兼招 |
四年 |
50 |
10 |
10 |
10 |
备注:招生计划最后以辽宁省下达各省市招生计划为准。考生只需参加本省美术统考,我校不组织专业课考试。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热爱美术事业;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3、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业除外);
4、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等经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须经省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均可报考;
5、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考,限英语、日语考生;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中学的在校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二年者;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
三、录取办法
1.艺术设计专业,在省联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40%+专业课6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动画专业,在省联考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过省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广告学专业,在省联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30%+专业课7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等省份报考我校各专业不需要单独组织考试,承认各省份联考成绩且外省录取原则相同。在文化课和省联考达到各省最低控制线(出省线)的情况下,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按省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
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报考我系专业加试时的志愿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