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1年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结束,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美术类:文化课264,专业课185;
艺术教育:文化课265,专业课226;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由有关省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通过政审和体检、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内蒙古、山东、新疆、西藏四个省区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使用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的专业按录取时有关省区投档原则制度录取方法。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没有最低分限制。
对第一志愿报考录取到我院,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新生,我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另外,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1年艺术类校考合格线也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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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艺术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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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
舞蹈类 |
播音与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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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与表演 |
舞蹈教育与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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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220 |
235 |
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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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225 |
220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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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200 |
200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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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242 |
255 |
250 |
温馨提示:凡是通过我校艺术类校考合格线的考生,我校将随后寄发考试合格证。凡是获得我校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任一专业合格证考生,也可报考我校艺术教育(幼儿艺术教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