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专业拟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省招收艺术类本科学生80名。江苏、安徽、山东考生认江苏省空中乘务专业联考成绩,河南省认该省空中乘务类统考成绩。现将江苏省空中乘务专业联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填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江苏省空中乘务专业联考合格学生即取得填报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专业报考资格。学生需认真核对公布信息,仔细核对艺术类(或艺兼普)考生号(江苏省考生号为14位、1132开头;安徽省考生号为14位、1134开头;山东省考生号为10位)和身份证号(18位),上述信息将在报送各省教育考试院成绩备案及我校寄发合格证时使用,如有误请于3月4日前与我校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25-87190011。若因信息未核对准确而影响高考录取,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各省填报批次:江苏省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本科)第二批填报;安徽省为校考艺术本科二批填报;山东省为艺术本科一批填报;河南省为提前批艺术本科B段填报。请考生在相应时间按批次填报,否则不予录取。
3、录取规则说明:江苏、安徽、山东考生须报名参加江苏省空中乘务专业联考合格,且2011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校考)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后即可报考;河南考生参加该省的空乘类专业全省统考合格,且2011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校考)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后即可报考。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4、部分学生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暂不能取得联考合格证。经矫正或复查达到合格标准后将再补发合格证,相应考生需在3月10日前进行矫正、重新体检。具体事宜请该部分学生与我院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25-8719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