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其他高校认可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的说明(实时更新)
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专业单独加试(简称校考)工作已经展开,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其他高校认可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的情况公布如下:
一、本科层次院校
1.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认可我校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考生成绩和合格证并按照一定比例往下发合格证,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我校江苏省考生成绩和合格证并按照一定比例往下发合格证;
2.广播电视编导: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认可我校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考生成绩和合格证并按照一定比例往下发合格证,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我校江苏省考生成绩和合格证并按照一定比例往下发合格证;
3.摄影专业: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我校江苏省考生成绩和合格证并按照一定比例往下发合格证;
4.美术学(书法篆刻):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我校江苏省考生成绩和合格证并按照一定比例往下发合格证;
二、专科层次院校
转自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管理工作,2011年省内高职(专科)院校部分艺术类专业将不再单独举行校考,其中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录取;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采用委托考试或联合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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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委托考试院校名称 |
承担委托考试专业名称 |
使用委托考试成绩的院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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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 |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 |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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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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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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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月
附:部分认可我校校考成绩高校咨询电话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025-85898048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0523-86152006、8615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