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文化考试报名:考生根据所在省(市、区)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的有关通告履行文化统考报名手续。
3.报名时必须填报考生所在省(市、区)的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我校规定的专业考试号。
4.舞蹈学专业只招女生。
五、招生省份安排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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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及培养方向 |
专业 代码 |
学制 |
科类 |
层次 |
招生省份 |
收费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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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动画设计方向) |
050408 |
四年 |
文理 兼收 |
本科 |
四川、山东、内蒙古、福建、山西、海南 、新疆、云南 |
18000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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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 (产品造型设计) |
080303 |
四川、山西、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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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文艺编导方向) |
050420 |
四川、山东、内蒙古、福建、甘肃、河南、湖南、海南、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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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050409 |
四川、山东、海南、福建 |
注:各专业(专业方向)具体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统一公布为准!
六、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校考的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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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考试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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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1.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文艺编导方向) |
1月13、14日 |
1月15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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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
1.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文艺编导方向) |
1月17、18、19日 |
1月20日 |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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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
1.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 、文艺编导方向) 2.舞蹈学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报名地点: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考试地点:淄博十七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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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
1.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文艺编导方向) |
3月3、4日 |
3月7日 |
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 考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 |
七、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内容、科目、分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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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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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文艺编导方向) |
1.文艺常识 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故事写作 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影视片分析 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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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1.面试 100分[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C.节奏]); 2.基本功测试100分(A.柔韧B.旋转C.弹跳); 3.艺术素质100分(A.模仿B.即兴表演); 4.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100分(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
八、考试成绩
(一)文化成绩
考生应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当地招办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成绩
1.美术类专业成绩:我校承认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的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2.编导类及舞蹈类专业成绩:我校承认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的专业本科合格成绩;凡生源所在地无省级统考,经生源所在地招办(考试院)同意后,依据我校在当地组织的校考专业成绩划定专业成绩合格线,并发放相关专业合格证;凡生源所在地无省级统考,且我校在当地未设有专业考点,经生源所在地招办(考试院)同意后,我校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本科合格成绩。考生需在志愿填报后向我校特快专递参加其他本科院校同类专业考试的合格证书原件。
九、查询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15日前在校园网公布(网址:http://www.scujjedu.cn),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网上查询,或于4月15日后电话查询(电话:028-37666666)。
专业成绩合格者,我校于4月中旬统一寄发合格证。请考生在报名时正楷填写有效邮寄地址。
十、填报志愿
凡专业及文化成绩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校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及具体办法,按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
1.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与组织下进行,实行网上录取。
2.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管理部门划定的本科分数线的前提下,美术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我校设有专业考点的省份出现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我校将不编制该省专业来源计划,但合格考生可填报我校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我校录取标准, 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4.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
十二、入学资格复查
为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十三、监督机制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2004)42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8号令)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参加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省级招办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
(三)我校纪委、监察处将全程参与艺术类省外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8-37600002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 彭山 锦江大道1号
邮政编码:620860
招生就业处电话:028-37666666 招生就业处传真:028-37601111
艺术学院办公室电话:028-37600236 028-37600239
学校网址:http://www.scujj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