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1年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艺术基础。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两年的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参加高考因作弊而被取消报考入学资格者。
三、报考办法及报名手续
1、我院不接受函报和代报。
2、美术类校考考点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效户口本或身份证、艺术类考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准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3、考生报名考试费执行属地收费标准。
四、考试内容
美术学、艺术设计
1、我院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
报考我院艺术设计、美术学的考生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省统考各科目考试。
2、我院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
我校组织的校考科目为:素描、色彩。总分200分,考试时间各科3小时。
音乐学、音乐表演、戏剧影视文学
承认各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五、录取原则:
美术学、艺术设计:
我院所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我院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我院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表演、戏剧影视文学:
各有计划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六、专业考试的成绩查询和发放专业合格证
考生可在2011年4月初通过访问我校招生网站http://zsb.xawl.org 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凡专业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于2011年4月20日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在当地参加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西安文理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
省份 |
考点 |
招生 类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 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
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 |
美术 |
2011.1.20—1.21 |
1.22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5号 |
|
湖南 |
湖南师大工学院 |
美术 |
2011.1.23—1.24 |
1.25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美术 |
2011.2.9—2.10 |
2.12 |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太原师范学院 |
|
甘肃 |
兰州铁三中 |
美术 |
2011.2.20—2.21 |
2.22 |
甘肃省兰州铁三中 |
|
江苏 |
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
美术 |
2011.2.21—2.22 |
2.23 |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
河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美术 |
2011.3.17—3.18 |
3.20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
陕西 |
陕西省招生办指定考点 |
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 |
美术类、编导类承认陕西省统考成绩 音乐类专业承认陕西省联考成绩 |
联系方式: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邮政编码:710065
咨询电话: 029—88279689 88221619 88221907 传 真:029—88258519
网 址: http://www.xawl.edu.cn 电子邮箱:xawlxyzb@sina.com
注:1、本简章学费为2010年标准。
2、具体招生计划以2011年教育部审批下达计划为准。
3、本简章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