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培养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2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4.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5.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测试
(一)考点设置:
我院面对山东考生在山东设置专业测试考点,考点地址:青岛大学(山东省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报名确认地点:青岛大学图书馆二楼大厅(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报名确认时间:2月18日,19日(8:00-17:00),具体考场安排于2月20日下午公布
(二)专业报名及所需材料
2011年报考我院所有专业方向(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动画专业)的山东考生均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以及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动画专业)的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均须交验下列材料:网上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①②③④⑤项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及确认。
①《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②山东省“艺术高考报名证(含有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一面上)。
④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⑤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
2.关于专业测试网上报名(只限山东考生)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1年1月15日至2011年2月15日,逾期不再补报,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1年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
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考生近期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版(20K以内)。请在网报前准备好。
报名网址:www.bfamcmi.com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所有参加网上报名的山东考生(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动画专业),必须由考生本人或他人带齐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到青岛考点(青岛大学图书馆二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三)考试及考场安排
1.山东考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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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考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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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
2月21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命题写作 |
|
2月21日下午 |
复试 |
笔试:电影艺术基础知识与综合素质 |
|
导 演 |
2月21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文艺和社会常识
(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
2月21日下午 |
复试 |
笔试:命题写作 |
|
表 演 |
2月21日至
2月23日 |
初试
复试 |
1.朗诵:(题材不限)每人限3分钟以内
2.集体表演小品练习
3.语言:(限定:小说、散文、电影戏剧独白)限3分钟以内
4.声乐 台词 5. 形体 6.表演(命题小品) |
|
摄 影 |
2月21日上午 |
初试:省美术统考成绩
复试 |
笔试:文艺及综合常识(文艺、时事、社会常识,影片读解(观摩影片后回答与此影片内容相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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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2月21日上午 |
承认山东省统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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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
2月21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声音分析(主要包括声音听辨分析与声画结合分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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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下午 |
复试 |
笔试:数字媒体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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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画 |
2月21日上午 |
承认山东省统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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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
2月21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
|
2月21日下午 |
复试 |
笔试:影片分析 |
提示:①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和《专业测试准考证》(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发放),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测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②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各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考生可于2011年3月20日通过www.bfamcmi.com网站查看“专业测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五、文化考试
我院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六、考生注意事项
1.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2.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测试的专业名称填写在正确位置。
3.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七、录取
(一)取得北京电影学院或山东考点专业测试成绩的考生
我院2011年与北京电影学院联合招生,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通过二试、三试或取得北京电影学院专业测试合格证,但未被北京电影学院录取的各省市考生,均可直接填报我院志愿,择优录取。
上述考生和通过山东考点专业测试的考生,我院参考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制定各专业方向录取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我院制定的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分为: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按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序录取;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三种。
1.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导演专业、摄影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按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各省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文化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0.6
录音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各省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文化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5+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0.5
3.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无北京电影学院专业测试成绩的考生:
未参加北京电影学院专业测试或未通过二试的考生,我院承认各省市相关专业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考生可凭省统考、联考成绩填报我院对应专业。山东省考生取得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音乐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录音艺术专业,取得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的考生可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取得北京电影学院或我院山东考点测试成绩的山东考生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