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11年面向湖南、江西、广西招生计划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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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省(区) |
专业 |
计划 |
报名时间 |
校考时间 |
校考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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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音乐学(师范) |
10 |
2月21日 2月22日 |
2月23日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只招文科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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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师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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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
音乐学(师范) |
10 |
2月27日 2月28日 |
3月1日 |
江西师范大学 |
文理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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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师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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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
音乐学(师范) |
10 |
2月14日 2月15日 |
2月16日 |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只招文科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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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师范) |
5 |
报考条件、办法
报考条件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区)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文化考试按所在省(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考试科目、内容
音乐学(师范)专业:
总分100分。
1.声乐或器乐表演(自选一项考试)(占70%):
(1)声乐表演考试内容及要求:
自选一首歌曲(通俗歌曲除外),自带伴奏,现场背唱。考官有权中断考生演唱,但不影响考生成绩。
(2)器乐表演考试内容及要求:
自选一种乐器(含钢琴),自选一首作品,现场背奏。考官有权中断考生演奏,但不影响考生成绩。
2.视唱练耳(占30%):(面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听音模唱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单声部旋律视唱。
舞蹈学(师范)专业:
总分100分。
1、舞蹈作品表演(占70%)
考试内容及要求:自选一个舞蹈作品(限5分钟内)及基本功测试。考官有权中断考生表演,但不影响考生成绩。
2、即兴舞蹈表演(占30%)
考试内容及要求:根据规定音乐片断进行现场即兴表演及舞蹈动作模仿。考官有权中断考生表演,但不影响考生成绩。
报考费:报名考试费235元。
考生报考前请浏览我校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我校招生管理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