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业考试
(一)考试安排及要求
1、2011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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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考点名称 |
专业 |
报到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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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长沙(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表演、舞蹈学 |
1月26日—27日 |
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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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临汾(山西师范大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9日—10日 |
2月11日—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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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山西省艺术学校) |
表演、舞蹈学 |
2月12日—13日 |
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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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山东济南 |
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16日—17日 |
2月18日—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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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西、江苏、湖北、河南、广东、黑龙江、河北、内蒙古、云南、贵州 |
武汉体育学院 |
表演、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湖南) |
2月27日 |
2月28日—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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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武昌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湖北大学旁) |
广告学 |
2月21日—22日 |
2月24日 |
2、考生报到办理手续需交纳以下材料:市(县、区)招办印发的《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或《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网上报名登记表;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广告学报名、考务费180元,其他专业200元。
3、校外考点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与在我校本部考点相同。
4、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地省份相应的考点参加报名、考试,设置考点省份的考生不能到其他考点报考。
(二)考试报名
省外考点考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到指定考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
凡在武汉体育学院考点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先通过武汉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正式考试前到相关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我院不接受任何函报。只进行网上报名不到现场确认,将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安排考试。此外任何情况下不接受补报名。
报名网址: http://www.wipe.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1日—2月15日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 027-87190168 027-87190222
体育艺术学院艺术表演专业027-87192005 (兼传真)
体育新闻与外语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027-87190178
(三)考试内容
1、表演专业:考生在以下3个方向中选择一项考试:
(1)体育舞蹈
①初试指标及比重 50分
身体形态、比例、形象及气质;髋部柔韧性(左、右腿纵劈叉);肩部柔韧性(转肩)、体前屈 。
②复试指标及比重 50分
第一系列标准舞:华尔兹、探戈;第二系列拉丁舞:伦巴、恰恰恰
注:考生必须进行两个系列舞种的考试(在不同系列中各选一支舞进行考试)。
(2)健美操
①初试指标与分值 40分
身体形态、比例、形象及气质 ;俯卧撑;支撑(男生:直角支撑、女生:分腿支撑);跳跃(男生:屈体分腿大跳、女生:团身跳);左右腿纵劈叉。
②复试指标与分值 60分
健美操:大众健美操、竞技健美操、啦啦操、踢踏舞、爵士舞、街舞、任选其中一项自编组合动作进行考试
(3)大众艺术体操
①初试指标及比重 40分
身体形态、比例、形象及气质;左右腿纵劈叉;手桥。
②复试指标及比重 60分
专项技术能力: 大众艺术体操轻器械(扇子、纱巾、绳、圈、球、带、棒操等)成套动作或各类舞蹈 (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古典舞) 成套动作。
注:以上内容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2、舞蹈学
(1)初试指标及比重 50分
基本形态:身体形态、比例、形象及气质;基本功:软开度、跳、转、翻基本动作及技巧组合。
(2)复试指标及比重 50分
剧目表演;舞蹈模仿;音乐节拍模仿。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初试指标及比重 40分
身体形态、仪态;自我介绍;指定稿件朗读。
(2)复试指标及比重 60分
即兴述评;体育常识;才艺展示。
注意:复试过程录音录像,稿件播读、即兴述评、体育常识均现场抽签。
4、广告学
体育图形创意、体育人物速写、体育广告设计(每科100分,最后得分为总分/3)
七、录取办法
(一)原则上学校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表演、舞蹈学、广告学专业
1、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北省由我校自主划定分数线)后,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30%以内,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7.5),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70%。
2、体育舞蹈方向考生在投挡线上原则上按男女比例1:1录取。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湖北省考生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优秀并通过专业加试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的30%以内;其他考生须达到我校划定录取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7.5),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外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30%以内;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7.5),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