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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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学费(元/学年)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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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
7000 |
480 |
专业校考省份: 黑龙江、内蒙古、吉林、 辽宁、河北、山西、天津、北京、陕西、甘肃、山东、四川、重庆、河南、江苏、上海、湖北、安徽、江西、湖南、福建、广东、贵州、云南、广西、海南
专业省统考省份: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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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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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饰品设计与营销)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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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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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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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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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产品设计)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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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家具设计)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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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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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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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商业插画)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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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中美合作项目方向) |
2200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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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设计与营销 中美合作项目方向)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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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时装表演及营销) |
7000 |
30(含男生5人) |
全部专业校考 |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美术类专业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
4、招生范围详见“201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5、请考生报名前自行了解本省(市、区)有关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考生所在省(市、区)有我校所设考点的,原则上要求在本省内考点考试;
6、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二)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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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日期 |
报名(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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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原 |
1月17、18日 |
1月20日 |
太原师范学院 0351-2279588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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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家庄 |
1月17、18日 |
1月20日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0311-85333630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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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汉 |
1月17、18日 |
1月20日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027-85620977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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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哈尔滨 |
1月18、19日 |
1月20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0451-86655180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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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郑州 |
1月18、19日 |
1月20日 |
中原工学院 0371-67698700 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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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成都 |
1月18、19日 |
1月20日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028-85014308 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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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沈阳 |
1月22、23日 |
1月24日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路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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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京 |
1月22、23日 |
1月24日 |
南京晓庄学院025-86178292 南京市北圩路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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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合肥 |
1月22、23日 |
1月24日 |
安徽建筑工程学院 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8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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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长沙 |
1月22、23日 |
1月24日 |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0731-8873053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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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西安 |
2月14、15日 |
2月16日 |
西安美术学院 029-88255711 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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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青岛 |
2月14、15日 |
2月16日 |
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0532-85786212/08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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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昌 |
2月14、15日 |
2月16日 |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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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福州 |
2月14、15日 |
2月16日 |
福建师范大学 0591-83443849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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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广州 |
2月14、15日 |
2月16日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020-34283877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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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桂林 |
2月14、15日 |
2月16日 |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0773-2804955 广西桂林市王城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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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杭州 (非浙江考生) |
2月18、19日 |
2月20日 |
浙江理工大学0571-86843333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下沙校区)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一律在各考点报名时间内接受面报(不函报)。
2、报名手续: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市、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美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领取我校报名表,并按表上要求仔细填写(除准考证号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按要求在报名表、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自行粘贴好;
(4)交纳报名考试费;
(5)考生的报考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面报时当场发给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手续不齐者,不予报名。
(四)专业考试(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考试大纲)
1、考试范围及要求:
(1)速写(60分):人物,写生、默画或写生与默画相结合。
要求:①造型、比例、动态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合理;④8K素描纸,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素描(120分):人物头像,写生、默画或写生与默画相结合。
要求:①造型、比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8K素描纸,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3)色彩(120分):静物或风景,以默画为主,包括文字题或文字并配图题两类。
要求:①造型、比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8K水彩纸,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2、考试时间:速写:8:30~9:00;素描:9:00~11:30;色彩:14:00~16:30。素描在速写考试后立即进行;如果使用模特,模特每45分钟休息5分钟,考生中间不休息。
3、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专业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考生在取得此合格通知单后,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的美术类专业志愿。
(六)录取原则
1、遵照2011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达到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浙江省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
3、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
4、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在60分(含)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
5、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设计专业(含各专业方向)全部招生计划以及艺术类的广告学、动画、美术学等3个专业招生计划的15%,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相应专业及方向志愿,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