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对象和条件
1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并要求取得当地省考试院(招生办)的2011年艺术类高考报考证;
2 、在职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批准;
3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各专业的体检要求;
4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以外还需符合: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 4.8 以上;发音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
5、舞蹈学(模特与礼仪)专业限招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8cm,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体匀称,具有良好的艺术气质。
报名与专业考试
1、承认各省统考专业的报名: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的相关专业统考报考简章进行;
2、浙江省籍的舞蹈学专业考生的报名方式参见杭州师范大学的音乐类招生简章;
3、所有参加钱江学院专业校考的专业报名:考生携带所在省的《2011年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原件、本人身份证(或派出所附上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二张和报名考务费在规定的时间到考试报名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4、报名考务费,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学(模特与礼仪)初试100元/人,复试110元/人(参加复试者缴纳);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试和笔试共200元/人。
专业考试内容及计分、评分办法
(一)承认省统考的专业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专业统考招生简章;
(二)浙江省籍的舞蹈学专业考生的报名方式参见杭州师范大学的音乐类招生简章;
(三)所有参加钱江学院专业校考的专业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浙江省外考点) 总分为100分 (初试、复试一律不化妆)
(1)专业初试(不计分,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行专业复试)
①朗读自备材料(体裁不限,时间不超过3分钟)
②朗读指定材料(时间3分钟之内)
③形象考察
(2)专业复试
①朗读指定材料
②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限3分钟以内完成评述,并要求脱稿)
③现场考问
2、广播电视编导(浙江省外考点) 总分为100分
(1)专业初试(面试)50% (初试摄像)
①命题讲述:根据提供的素材进行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
②现场考察:艺术素质综合考察,包括影视文化艺术方面的基本知识等
(2)专业复试(笔试)50%
①影视作品分析:根据影视短片写一篇分析文章,可以从主题、结构、艺术特点、人物情节设置以及画面组合、声音效果等方面分析,字数1200字
②看图编故事:根据图片内容构思一个情节完整的故事,字数800字
3、舞蹈学 (浙江省外考点) 总分为100分 (要求舞蹈道具自备,初试穿紧身体操衣)
(1)专业初试: (不计分,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行专业复试)
①基本条件测试(软、开度,弹跳力)
②模仿能力测试,老师示范考生模仿
③形象考察
(2)专业复试:
①自备舞蹈表演(约三分钟)
②个人舞蹈技巧展示
③抽题即兴编舞表演
4、舞蹈学(模特与礼仪)(浙江省外考点) 总分为100分 (要求服装、鞋自备,考试时穿紧身体操衣)
(1)专业初试: (不计分,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行专业复试)
①形体测量(身高、体重、三围)
②考官问答
③形象考察
(2)专业复试:
①台步(转身、造型、乐感)
②模仿能力测试,老师示范考生模仿
③综合评价
填报志愿及文化考试
1、所有艺术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均由组织考试的学校于4月15日前发给《专业考试通知单》;
2、只有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我院在各省的高考志愿;
3、考生须于2011年 6 月 7 日 ?9 日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4、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录取原则
1、承认各省统考的专业(含浙江省的舞蹈学)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录取办法执行,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
2、社会体育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均达到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体育类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符合体育特招生条件且文化成绩在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体育特招生文化分数线以上,第二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可在我院社会体育招生计划数的15%以内优先投档录取,所有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术科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
3、学院在浙江省外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舞蹈学(模特与礼仪)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各省对应批次本科)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
毕业文凭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附则:
1、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一概自行解决;
2、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011年所有招生专业均为非师范类专业;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院不设民族餐。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222号
邮编:310012
咨询电话:0571-28865806
院招生网址:http://qjzs.hznu.edu.cn
交通:公交11路、19路、43路、70路、281路、804路、815路、816路到文一路学院路口站下车即可。
声明:
我院在任何地区都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