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新型艺术类本科院校,为复旦大学的独立学院。本校学生各项成绩合格,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颁发、授予本校本科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
一、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共有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动画、广告学、产品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含25个专业方向),总计招生957名(以教育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其中,美术类专业(含绘画、雕塑、动画、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广告学、产品设计,下同)招生省市限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广东、贵州;
非美术类专业(含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下同),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
2011年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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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2011年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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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 |
包装传播设计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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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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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室内与景观设计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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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演出空间艺术设计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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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 |
广告设计与策划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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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艺术与技术 |
会展设计与策划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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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 |
产品设计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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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艺术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数字媒体艺术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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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新媒体技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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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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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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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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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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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 |
玻璃与陶瓷设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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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珠宝与饰品设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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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服装艺术设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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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时尚设计与传播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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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高尔夫与时尚设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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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绘画 |
绘画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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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文物修复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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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公共艺术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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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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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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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演艺学院 |
表演 |
影视、话剧与音乐剧表演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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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
时尚表演与推广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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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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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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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广播影视编导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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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管理 |
文化策划与管理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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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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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7 |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可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10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规定如下:
1、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
在我校各招生专业中,美术类专业面向部分省市组织专业校考,其余招生省市认可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将面向全国各省市组织校考。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若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考生应在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报考我校专业校考。
由我校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的省市为: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浙江、湖南、河北、江苏、江西。报考我校的上述省市考生,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依据。
认可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的省市为:上海、黑龙江、辽宁、四川、山西、重庆、广东、贵州。报考我校的上述省市考生,只需参加本省市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不需参加我校的专业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依据。
非美术类专业,均由我校组织面向全国的相应专业校考。报考上述专业的各省市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专业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