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方法:
1、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先进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0日—2011年2月25日。
2、报名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省艺术统考准考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门50元。
3、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其中一个考点的考试。如参加多个考点多次考试的,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
4、现场确认:携带报名确认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确认,不接受提前确认和函报。
5、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上海声讯电话16862304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将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
四、考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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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
现场确认时间 |
报名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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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哈尔滨 |
1月9、10日 |
哈尔滨东方学院(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初试:1月11、12日 复试:1月13日 |
同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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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2月12、13日 |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南三环西路) |
初试:2月14、15日 复试:2月16日 |
同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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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南京 |
2月17、18日 |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
初试:2月19、20日 复试:2月21日 |
同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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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合肥 |
2月22、23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初试:2月24、25日 复试:2月26日 |
同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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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2月25、26日 |
华东师范大学俊秀艺术楼(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
2月27日开始 |
同报名地点 |
注:乐理、视唱、练耳考试时间以考场内考试须知为准;江苏考生只能参加江苏南京考点的专业测试。
五、计分与录取原则
1、上海市生源录取原则:
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并取得报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考生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音乐教育方向:要求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的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通俗唱法除外),钢琴和声乐两门统考中成绩高的一门即自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我校将按主项60%,副项25%,乐理和视唱练耳共15%的比例重新计算专业考试总成绩,以专业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方向:限招管弦乐、钢琴、声乐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并取得我校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考生参加的上海市音乐类统考中的乐理和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录取时以我校专业加试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他省市生源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最后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400分。其中复试各门考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为:音乐教育方向,主项60%,副项25%,乐理、视唱、练耳15%;音乐表演方向以专业复试成绩为依据,其中乐理、视唱、听音不计入总分,但三门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5分。
学校按考生报考的不同专业方向,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和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有关省市招办备案,同时向学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市有音乐类统考,还须取得省级统考的专业合格证,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并且2011年高考成绩达到省级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录取时按专业方向分类录取。
六、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200062)
公交线路:44、67、69、94、224、754、765、829、837、856、909、924;轨道交通三号线和四号线金沙江路站。
联系电话:021-62233628,18801919684;传真:021-62607703;
报名网址: www.zsb.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