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批录取院校:
军事(武警)、公安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含西南大学师范本科专业)、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本批录取院校的本科预科班。
录取时间:7月8日至10日。
★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
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本批录取院校的本科预科班;本批招收一类模式考生的藏、彝文本科专业的院校。
录取时间:7月13日至7月16日。
★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
除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三批之外的本科院校;本批录取院校的本科预科班;对口招收职教师资班的高校;本批招收一类模式考生的藏、彝文本科专业的院校。
录取时间:7月21日至23日。
★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
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对口招收高职班的院校;本批录取院校的本科预科班。
录取时间:7月28日至30日。
★专科第一批录取院校:
普通本科院校高职(专科);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或专业;本批录取院校的民族专科预科;招收一类模式考生的藏、彝文专科专业的院校。
录取时间:8月4日至8月6日。
★专科第二批录取院校:
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专科;本批录取院校的民族专科预科。
录取时间:8月11日至13日。
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从7月11日开始
★普通高校
提前批7月11日左右;本科第一批7月17日左右;本科第二批7月25日左右;本科第三批7月31日左右;专科第一批8月7日左右;专科第二批8月14日左右;
★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
本科批次7月12日左右;
专科批次7月24日左右。
在录取中同一个批次内,若须第二次征集志愿,则第二次征集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一次征集的第二天或第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