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三年制专科(高职)专业简介
*美术教育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中学及以下层次的美术教师和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美术与设计专业人才。掌握中等美术教育的基本规律和教学方法;掌握中等美术教育和社会美术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具备审美能力、鉴赏能力、造型能力、创作能力、以及社会美术工作的组织能力;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改革所需要的一专多能的艺术教育工作者,同时适应社会经济展所需要的美术工作者。
主要课程:教育学、心理学、青少年心理及班级管理、现代教育技术概论、教师口语、艺术概论、中国美术简史、外国美术简史、美术教学理论与方法、美术形式与原理、美术课标解读与中小学实际教育技能、解剖与透视、素描、色彩、中国画、版画、油画、下乡写生、摄影构成、计算机辅助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等课程。实践课程主要有体验性实习和毕业创作。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中小学、幼儿园担任美术教师,亦可到文化馆(站)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美术、设计等相关工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能力强、富有创新意识及实干精神的广告设计、制作和规划操作的专门人才,能适应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等职业岗位的高等技术应用人才。该专业以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为核心能力,同时建立教学、实践基地、研究与应用开发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是一门涉及美术、美学、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广告学、市场营销学与心理学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性艺术设计专业。
主要课程:艺术设计概论、广告概论、中外美术简史、素描造型、色彩造型、三大构成、图形设计、民间工艺考察(采风)、印刷工艺与版式设计、设计表现技法、标志识别与设计、包装装潢与设计、广告设计、CI系统设计、展示设计、装饰设计、摄影构成、书籍装帧、字体设计与创意等课程。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从事VI设计、CI导入、广告设计与制作、包装设计、样本设计及制作、书籍装帧、会务策划等。
音乐教育(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掌握一定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具有一定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能力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具有一定舞蹈教学和表演能力。能够在中小学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
主要课程: 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键盘、舞蹈、基础和声、声乐。基础理论、艺术概论、音乐美学、民族民间音乐、中外音乐简史与音乐欣赏、音乐教育学、钢琴即兴伴奏、歌曲作法、艺术实践、电脑音乐制作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在中小学从事音乐教学和各类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组织文艺活动及其它相关工作。
学前教育(幼儿音乐教育方向)(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现代学前教育及儿童教育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并具有扎实的儿童音乐、舞蹈教育专业素养,适应社会需求、适应当代学前教育及儿童教育发展需要,符合各类托幼、儿童教育机构、儿童社会教育服务机构需求,能够从事学前音乐教育、儿童音乐教育及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音乐基本理论、视唱练耳、儿童歌曲创作、中外音欣赏;声乐、合唱与指挥;钢琴、手风琴、钢琴及手风琴即兴伴奏;电脑音乐制作;舞蹈基础、舞蹈创编;普通教育学、儿童发展心理学、教育管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儿童课程论、学前儿童游戏理论、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比较教育学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在各类托幼机构、儿童教育机构、儿童社会教育服务机构从事学前教育及儿童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尤其是音乐教育,还可从事社会音乐教学活动、组织各类音乐活动,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组织音乐活动及其它相关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10年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拟面向云南、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省市招生,音乐学本科专业拟面向云南、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省市招生;美术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音乐教育,学前教育(幼儿音乐教育方向)四个专科专业只在云南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身体健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具体报考条件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等部门核定标准,以各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六、录取原则:
1、我院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
2、艺术设计、音乐学本科专业,对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较高的考生。
3、美术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音乐教育、学前教育(幼儿音乐教育方向)专科专业,对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均达到云南省艺术类专科录取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较高的考生。
4、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政策不符时,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省级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226号昆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650118
电 话:0871-5391049、0871-5350896
传 真:0871-5339032
网 址:http://www.k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