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地区、招生计划及专业考试安排
我校2010年面向江苏、山西、河北、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等十一省、区招收艺术设计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和广告学专业艺术类本科生290名。分省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报考情况确定。
根据湖北省、河南省、福建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招生院校不再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时以考生的省联考成绩为准。其他省份的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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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考试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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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
10.2.21 |
色彩、素描 |
10.2.19-1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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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10.2.21 |
色彩、素描 |
10.2.18-1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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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
太原师范学院 |
10.2.21 |
色彩、素描 |
10.2.18-1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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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10.1.17 |
色彩、素描 |
10.1.15-1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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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
南昌大学 |
10.2.21 |
色彩、素描 |
10.2.19-1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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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
10.2.21 |
色彩、素描 |
10.2.19-1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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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10.3.1 |
色彩、素描 |
10.2.27-1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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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 |
南宁市第五中学 |
10.2.21 |
色彩、素描 |
10.2.19-10.2.20 |
(三)专业合格证与录取条件
1、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
(1)总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
(2)专业考试的单科成绩不能低于百分制的60分。
2、录取原则:
(1)本专业为文理兼收;
(2)外语语种限考英语,英语成绩在录取时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
(4)福建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政策,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其它省份考生录取总成绩为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湖北省、河南省两省考生的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
3、成绩查询方式:
参加我校举行专业考试学生成绩(不含湖北、河南、福建三省),将于2010年3月24日左右在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zbc.wit.edu.cn),公布时间为一周,若符合取得专业合格证的条件,我校将寄发专业合格证。
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
招生咨询电话:(027)87195649
传真电话:(027)87194853
邮政编码:430073
网 址:http://zbc.wit.edu.cn
E-mail :zsb@mail.w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