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绘画(书法)专业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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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地区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专业内容 |
报名、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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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1月2日 |
2月27日 |
1.书法临摹(指定);
2.书法创作(命题)。 |
上海师范大学
(桂林路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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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3月1、2日 |
3月3日 |
青岛市
(青岛市招考办安排) |
说明:1、报考绘画(书法)专业的考生在当地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报考其它专业(绘画(书法)以外)的考生只须参加各省、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五、录取原则
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一)、除山东外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的省份,按各省的规定的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的或无明确录取原则的省份,则按上海考生的录取办法录取。
(二)、上海、山东考生的具体录取方法:
1、绘画(书法)专业的专业成绩以我校组织的专业成绩为准;其它专业的专业成绩以统考成绩为准;
2、取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绘画(书法)以专业优先的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其它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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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
×50% + |
高考文化成绩 |
×5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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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六、联系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64322695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64324475 64322929
学校招办网址:
http://ssdzsb.shnu.edu.cn 声讯查分电话:021—1686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