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京晓庄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取得2010年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我校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须持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2.录取原则:(1)音乐类专业:对已取得2010年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我校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音乐类专业统考或校考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投档,从高分到低分由我校择优录取。(2)美术类专业:对已取得2010年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校考专业总分×70%)从高分到低分由我校择优录取。
3.我校将严格遵守江苏省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考试工作。
4.以上录取规则适用于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艺术类专业。
音乐表演(舞蹈)专业招生简介
(一)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主项(舞蹈)、副项(声乐或钢琴)、模唱。
1.主项(舞蹈):主要包括基本功测试、技巧测试、剧目表演、动作模仿、即兴表演等,自备伴奏CD碟。
2. 副项(声乐或钢琴):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清唱或钢琴伴奏,曲谱自备),或者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3. 模唱:固定音高模唱。
三门科目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再按下式折算综合成绩(满分420分):
综合成绩(总分420分)=主项成绩×2.5+副项成绩×1.5+模唱成绩×0.2。
(二)报考方式
1.报考条件
(1)凡符合有关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中的规定条件者均可报名。
(2)专业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要求五官端正、体形标准、发声器官和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
2.报考办法
(1)报名交验的材料
现场报名分别交验江苏省《2010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明无效。
(2)报考费用:报名、考试费200元/生。
(三)专业考试报名、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0年1月25日、26日
考试时间:2010年1月27日
报名、考试地点: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南京市汉中门外北圩路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