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校考考试科目、满分分值、考核内容和考试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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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满分 |
考核内容 |
考试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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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
100分 |
考核内容:以一定的创意方式表达内容的素描绘画。考核考生:(1)基本的艺术创造能力与艺术表现能力;(2)对于造型的艺术塑造能力;(3)以非色彩的表现方式表达创意、构想的能力 |
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自带画夹或画板;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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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 |
100分 |
考核内容:命题创作,以一定的创意进行表现的一幅或多幅色彩绘画。考核考生:(1)基本的艺术创造与表现能力;(2)对于造型与色彩的综合艺术塑造能力;(3)以色彩的表现方式表达创意、构想的能力 |
水彩颜色、水粉颜色自选;自带画夹或画板;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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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知识 |
50分 |
考核内容:是非题、填空题、选择题、绘画题(根据考卷提示进行的绘画性描述)。考核考生:(1)应该掌握的文化艺术知识,应该具备的基本文化素养;(2)对于艺术与设计概念的基础性认识 |
文字书写圆珠笔;草图表现用铅笔、钢笔、圆珠笔自选,辅助用彩色水笔或彩色铅笔 |
五、校考报考办法
1.请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现场面报。
2.查验考生报考资格:① 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需要所在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和《专业报考证》;② 核查考生美术类统考合格情况(只有取得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3.报名考试费用:160元。
4.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汕头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六、校考专业成绩发布、查询
学校将于4月中旬公布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以及向合格考生寄发校考专业合格证,请考生登陆http://zs.stu.edu.cn/查询成绩。
七、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八、政考、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其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批次
江苏 2010年录取批次为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三小批(以江苏省文件公布为准)。
浙江 2010年录取批次为第一批院校专业(以浙江省文件公布为准)。
湖北 2010年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一)(以湖北省文件公布为准)。
十、录取规则
(一)采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规则(适用于江苏、浙江、湖北):
1.符合上级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且非色盲或色弱的艺术类出档考生;
2.考生统考专业成绩合格,参加汕头大学校考专业总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同时单科成绩要求素描、色彩均不低于70分,文化艺术知识不低于30分;
3.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4.录取时,根据志愿按校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校考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统考专业成绩较高者;若考生统考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依此顺序类推文化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
(二)采用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规则(适用于山东、广东、四川、广西、江西、福建等):
符合上级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且非色盲或色弱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广东省除外)的情况下,根据其志愿并按照生源省份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若考生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较高者;依此顺序类推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
十一、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1.学费:每学年1万元。
2.住宿费:每学年1200元。
说明:2010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以上级规定的为准。
十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
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邮政编码:515063
网址:http://www.stu.edu.cn
联系单位:招生办公室
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
咨询电话:0754-82903666
图文传真:0754-82510510
E-Mail: o_zsb@stu.edu.cn
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网址:http:// www.ckad.stu.edu.cn
咨询电话:0754-82902258
图文传真:0754-82903226
E-Mail:o_yssj@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