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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在重庆市招生录取分数

[ 整理:美术高考网   时间:2009-12-25 11:02:07    来源/作者:四川美术学院 ]
     按教育部、重庆市招办相关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重庆市考生报考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划定我校2009年普通本科在渝招生录取分数线如下:专业成绩分数线235分,高考文化分数线为330分,外语单科成绩分数线为65分,综合加权分数线为70.020分。划定理论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分数线420分,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加权分数从高到低以志愿排序录取;录取专业满额后,服从调配的考生调配到缺额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配的未予录取。
     综合加权分计算公式: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综合加权分
     拟录取名单报重庆市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将寄发录取通知书。
     特别提醒: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重庆市招办的规定,未委托并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能轻信任何人员的许诺。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023-86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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