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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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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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师范) |
音乐
表演 |
舞蹈学 |
美术学
(师范) |
艺术
设计 |
雕塑 |
绘画 |
播音与
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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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人) |
12 |
3 |
5 |
10 |
12 |
3 |
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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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元/年) |
6800 |
待定 |
6800 |
5900 |
5900 |
5900 |
5900 |
6800 |
说明: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调整分省计划。 2.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专业培养条件。
四、专业课考试
2010年,北华大学在河北省单独组织美术类(含艺术设计、美术学、雕塑、绘画4个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共五类校考。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考试报名
1.美术类专业:
报名时间:2010年1月29日-30日
考试时间:2010年2月1日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23日
考试时间:2010年2月24日
以上所有专业报名考试地点均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特别提请考生注意:
1.考生须持本省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考试。
2.我校不承认其他学校组织的校考成绩,所有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河北省相应艺术类专业联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3.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二)考试科目
1.音乐学(总分200分)
①主科(满分100分)
声乐主科:演唱2首歌曲(中外不限)
器乐主科:演奏2首曲目(其中1首练习曲、1首乐曲,中外不限)
②加试(满分40分)
声乐主科:加试器乐,演奏1首练习曲或乐曲(中外不限)
器乐主科:加试声乐,演唱1首歌曲(中外不限)
③练耳、乐理笔试(满分60分)
2.音乐表演(总分160分)
该专业设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两个方向,考生依据自身特长任选其一参加相应专业考核。
声乐表演:①演唱3首歌曲(中外不限,满分100分)②练耳、乐理笔试(满分60分)
器乐表演:①演奏3首曲目(其中1首练习曲、2首乐曲,中外不限,满分100分)②练耳、乐理笔试(满分60分)
3.舞蹈学(总分300分)
①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表演(配乐自备,3分钟以内,满分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抽题,满分100分)
4.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4个专业,总分300分)
①素描静物(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5、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200分)
④即兴话题问答(满分10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省份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确定校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校考专业课合格。合格考生最多为招生计划的4倍。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10年3月底前,学校为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发放《北华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所有考生均可登陆查询考试成绩。
五、录取原则
1.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排名前3名者,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标准。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5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