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在河南设点组织校考的院校,均须于2010年1月5日之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和考试组织管理方式,传真至0371-68101514。经我办同意并向社会公布后的校考院校方可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或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未经我办同意的,其校考成绩我办不予认可。
18.经我办同意可以组织校考院校,校考原则上应安排在1月21日-2月28日进行。在接受考生校考报名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201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
www.heao.gov.cn)核对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的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允许其参加校考。凡未办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和未领取《河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的考生,院校不得接受其参加校考。校考院校接收和组织考生校考时应告知考生必须参加我省艺术类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艺术类考生报名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和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录取。在我省设立的校考考点内只允许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测试。我办将按教育部要求积极配合校考院校组织好校考,同时履行有关职责。
19.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应于考试前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评分办法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并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校考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各院校校考应在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合格证》(含专业成绩)寄发给考生本人。
20.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院校应于4月15日前,以公函形式向我办报送违规考生情况。内容包括:院校名称、专业,考试地点、时间,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14位,前四位是1041),考生身份证号、毕业中学、作弊事实等。由我办取消其报考资格和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报送艺术类录取规则和校考专业成绩
21.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实行网上报送录取规则和校考成绩。网上报送系统网址为:http://hngzzx.heao.gov.cn/pzysgzbs2010 ,用户名和密码将于2010年4月随我办网上核对招生计划文件一并发给学校。
22.学校报送艺术类录取规则和校考成绩应在我省网上核对艺术类生源计划之后再行报送,以便系统能够对专业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23.凡在我省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院校均需按照网上计划报送系统中《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要求的内容报送录取规则,要准确填写后传报。
24.我省统一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四种模式。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1)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⑷按音乐专业主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从中选择一种,但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在报送的录取规则中要将排序办法用简明数学公式表述,并经我办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实施。
25. 经我办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还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登录河南省招办网上报送系统,提交校考合格考生数据,通过其他方式报送的专业成绩一律不予接收。
26.艺术类校考成绩报送的内容请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附件)规定的格式采集,内容不得多项或少项。因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不含专业方向,如同一专业分不同专业方向,考生信息将无法区分。为确保考生成绩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省在教育部的信息库基础上增加了专业代号、专业方向两项内容(见附1),该内容必须与院校在我办网上计划核对系统中的相关内容一致。为确保一致性,院校须先核对招生计划,在此基础上报送专业成绩。如院校同一专业有不同专业方向,应按专业方向分别报送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成绩。不同专业方向无论是否使用同一专业成绩,每个专业方向均应报送相应的合格考生成绩,学校如将某一合格考生信息相对于某一专业方向漏报,则该考生就无法填报该专业方向的志愿。因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处理。
27.为确保上报数据完全准确,系统将采取“信息零错误”接收方式,即当上报数据通过系统校验完全无误后,方能接收,如存在任何一处错误,则全部数据都无法接收。院校在上报传送数据时应根据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校正。
28.所有艺术类考生均有考生号(KSH),考生号是网上录取系统中考生身份的重要标识,如上报专业成绩数据库中考生号缺失或错误,网上报送系统对考生身份的校验将不予通过。为确保院校报送的考生信息和省招办报名信息一致,我办将为院校提供2010年河南省艺术类考生信息供院校下载核对,下载地址为(略)。
29.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网上报送系统自2010年5月15日开通, 5月30日关闭,请有关院校务必在此期间按规定办法及时登录和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30.网上报送系统开通期间,信息提交后如需要修改,可把修改后正确的信息(应包括全部合格考生信息)重新提交,系统将自动以院校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作为最终有效信息。
31.网上报送工作结束后,院校根据系统提供的打印程序打印一份录取规则(A4纸),加盖学校公章,寄送我办备案。
四、文化考试
32.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和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2010年我省仍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综”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程),“理综”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文综/理综各为300分,总分750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