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美术、动画、摄影专业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
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报考图片摄影、商业摄影、媒体影像制作方向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课考试期间一律不使用照相机。
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2.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
3.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4.凡被通知参加复试的各专业考生,均在指定的时间到各系、学院办理复试手续,复试、三试均由各系通知,请考生及时与系里联系,切勿漏考。
5.所有笔试科目均用中文答题,除了答题笔和准考证件外不得将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进考场,比如电子辞典等。
6.外籍考生专业课考试通过后,无需再参加文化课的考试。
7.报考两个专业的考生,要分别注意两个专业的考试时间,如果考试时间发生冲突,一定要提前找系里进行调整,如无法调整只能放弃其中一个专业的考试。
8.考生专业考试通过后,请到国际交流学院验证自己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考生在各自所报考专业初试时间的前一天下午到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H座106领取准考证,例如,戏剧影视文学的初试时间为2月24日上午,准考证领取时间即为前一天2月23日下午。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及指定的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
八、录取及毕业
1.根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成绩、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体检情况等综合评审后拟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批择优录取。2010年6月底至7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2.报名时材料不齐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报考材料补齐,否则不予录取。
3.外籍人士通过四年的本科学习,成绩合格,完成作业,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并取得HSK汉语水平8级证书,即可获得中国教育部认证的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九、 其它
1.考生赴京考试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 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留学生入学后可免修政治课。大学生修养、英语(论坛)课不作为必修课要求,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体育课、大学语文、汉语课为公共必修课。免修课程学分,可选修其它课程补上。
5.学费以现金方式缴纳人民币。在每新学年开学两周内按学年一次付清,特殊情况,必须由学院特批,并先支付全额学费的50%的预付金,缓交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开学两周未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6.留学生入学后,如中途退学,所交学费不再退还。
7.留学生入学后均要按学院规定办理医疗保险,每学年600元人民币。
8.来院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公寓住宿。住宿费可享受我院在校留学生的优惠待遇,我院留学生公寓住宿标准:双人间:人民币160元/天;单人间:人民币120元/天。
9. 学院学生餐厅均对考生开放。
十、联系信息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106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086-10-82045433/0086-10-82283315 传真:0086-10-82045747
北京电影学院网址http://www.bfa.edu.cn
电子邮件:ao.is @bfa.edu.cn
到达北京电影学院的乘车路线: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乘运通103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另外乘304、323(快)、392、398、490、498、562、604、658、671、691、836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C出口往南500米。
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4日
声明: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及个人以学院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学院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