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理念。试题设计力求突出基础性、灵活性和开放性,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既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又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解答能反映出学生的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三、体现公平性。试题素材和解答要求对所有考生公平,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解答方式的题目。同一科目不同选修模块的选做题分值相等,难度、区分度力求均衡。
四、注重试卷整体设计。题型结构、内容比例、知识覆盖面构成要科学、合理,试题有适当难度、区分度,试卷有良好信度和效度。
五、注重考试的可操作性。命题要有利于考试的组织和评卷的实施。
变化二,录取办法:统考成绩为主
第二个变化是录取办法的改革,新方案以全国统考成绩为主要的录取依据,同时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依据。普通高校录取保送生或其他考生,可以对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出要求,但应在其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非普通高中毕业生和2010年之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对其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作要求。但从2010年起,这些考生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其已经取得的考试等级也将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的参考。: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介绍
1.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个书面考试科目和信息技术、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4科实践操作考试。书面考试科目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等级呈现,实践操作考试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2.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评价内容以写实性表述方式和等级方式(A、B、C、D四个等级)呈现。
各科目总分值750分
“3+小综合”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日期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外语听力考试单独安排,全省统一组织,成绩供普通高校录取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