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统考的美术类,由县(市、区)招考办于2010年1月13日前向考生发放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
2.音乐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其中: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练耳15分),声乐演唱按140分计入总分。
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练耳15分),器乐演奏按140分计入总分。
音乐学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练耳15分),声乐演唱按70分计入总分,器乐演奏按70分计入总分。
考试过程中,除视唱外各科目均按100分记录成绩。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声乐或器乐表演专业。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基本乐理和练耳为2009年12月27日。10:30—11:00练耳 14:00—15:30基本乐理
考试地点按美术类考点设置。
视唱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15日—21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声乐和器乐考生自备二首曲目,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带(碟)。
3.编导制作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编导制作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朗读100分、演讲100分,影视分析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2月1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朗读100分、演讲100分、主持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