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美术学(师范类,不含书法篆刻)、艺术设计(不含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及动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全省统考);报考我校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统考,且达江苏省划定的艺术统考资格线,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专业加试;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篆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江苏、山东两省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的考生须于2010年1月1日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名,并参加专业加试。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的考生须到南京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所设考点报名、考试(详情请关注bkzs.njnu.edu.cn网站上公布的简章)。
2.上述各专业之间均可兼报,但须分别参加兼报专业的全省统考或单独考试(校考)。
3.全省统考的专业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校考的专业考试结果由我校在2010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上述各专业考试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并按所发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2)全省统考:
在我校考点考试的考生须于2009年11月28—29日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后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09年12月10—11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1号,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
3.考试日期:2009年12月12日(不分初、复试)。
4.考试地点: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分考区,设点考试(填报志愿时不受考点限制),统考考点的考试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市和连云港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和泰州市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和镇江市 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和宿迁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南通市和苏州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5.考试科目:
1)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作参考);
2)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3)单独考试(校考):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报到时除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材料外,还须携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
1.报到时间:2010年1月1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
3.考试时间:2010年1月3日。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